-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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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4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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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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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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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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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6、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7、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五)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八)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十)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十二)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十三)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6、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7、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4人,财政部分供养4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收入629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294.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9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95万元,占总支出的18.21%,项目支出5114.28万元,占总支出的81.7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1款)”支出63.36万,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支出34.30万,主要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0501款)9.1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502款)3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2120101款)650.98万,城管执法(2120104款)36.37万,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2120105款)8.02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款)300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款)62.66万,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款)89.9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款)1180.6万,主要反映单位城乡社区支出。廉租住房(2210101款)20万,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514286.64万主要反映单位住房保障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8.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8.45%。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4.28万元,如“两污”项目运转经费146万,城乡社区支出1030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00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18.28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20万。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45.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3.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防特种车辆购置费预算,公务接待预算增加,因此预算相应增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94.08万元,比2016年的2187.10万元增加4106.98万元,增加18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294.08万元,比2016年的2187.10万元增加4106.98万元,增加188%。其中:基本支出1138.95万元比2016年的676.50万元增加462.45万元增68.3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5114.28万元,与2016年的1510.60万元相比增加3603.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0.92万元,其中:办公费10.29万元,培训费17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x万元,其他交通费16.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5万元,路灯安装及维护费用40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专项贷款贴息补助金9.9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份。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附件【红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红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2017年“三公”经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