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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4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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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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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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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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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县志办基本职责为: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主要工作:
1、进一步做好《红河州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继续做好《红河县志》(1978—2005)“八进”工作,使各行各业参与到读志、用鉴中来。
3、认真编纂《红河县年鉴》(2017),计划9月份编辑定稿,11月出版发行。
4、完成好《红河哈尼梯田志》涉及红河县的承编任务。
5、完成县情资料报送工作,按照《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和《红河州年鉴》编辑部撰稿要求, 3月底完成撰稿任务,经审核后,于4月初完成报送工作任务。
6、向县级五套班子领导提供《县志》、《年鉴》、地图等资料。
7、在县图书馆设立了县志年鉴资料阅览室,面积20平方米,提供县志年鉴及地情资料书籍500余册入馆,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按县级财政部门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大队预算工作编制。
基本原则: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原则。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与财政管理科室联系学习,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
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原则。优化支出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使用,盘活单位存量,用好财政预算拨款。
厉行节约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绩效管理原则。不断增强支出的责任意识,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结合大队的特点和实际,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透明原则。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公开大队预决算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参公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际编制7人(财政全供养);退休2人;遗嘱补助1人(一般干部职工遗补城镇户籍1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志办部门预算总收入1139235.6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139235.6元。
2017年红河县志办部门预算总支出113923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235.6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12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45.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188元,住房保障支出86882.4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红河县志办工资和福利支出788208元,占基本支出的69.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5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7.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427.6元,占基本支出的13.64%。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红河县志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志办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志办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志办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0.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方志业务需要上省州及下乡出差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已交平台管理,维护费用和保险费用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成本补偿:是指《红河州年鉴》销售经费缴财政,财政局在按规定补给单位的经费。(二)上年结转:主要是指当年预算支出未完成,按有关规定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可以使用的经费。
附件【关于红河县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附件【关于红河县志办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