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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48-54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是。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2)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级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4)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工作。

  (5)指导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工作协调,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整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7)负责全局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确保网络运行正常,信息畅通,并及时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相关信息。

  (8)指导并督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乡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要点和红河县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基层、打基础、促创新、求实效,有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县政务局预算编制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结合2017年部门工作思路进行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局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监督检查股。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4个股室,综合股、工程建设交易股、国土矿产资源交易股、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股。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岗9名,工勤人员1名)。

  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政务局共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4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年末实有干部职工5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岗9名,工勤人员1名。年末实有人数10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名)。

  五、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15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36万元(本级财力156.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01(款)”支出155万元,主要反映日常公务活动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款)”支出1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医疗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款)”支出1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预算降低,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6.36万元,比2016年的120.58万元增加35.78万元,增加比例22.8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6.36万元,比2016年的120.58万元增加35.78万元,增加22.88%。其中:基本支出156.36万元比2016年的120.58万元增加35.78万元增22.88%,主要原因是自治州补贴、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拟安排0万元,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7、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9、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附件【红河县政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政务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