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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gxls/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供销联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度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度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红河县供销联社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承担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

  4、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维护基层社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

  6、承担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如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报务、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领办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种农村行业协会等。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的预算编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本着“保工作正常运转、保农村经济工作稳定发展、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和谐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依法理财、综合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结构优化、收支平衡”的原则,并参考历年数据,结合2017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预算编制。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用预算范围内的资金,保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内设两股一室,分别为:综合股、合作指导股、办公室。预计2017年中不会发生增减变化。

  红河县供销联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有退休人员8人,全部为财政供养。

  五、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预算总收入157.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57.71万元。

  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预算总支出157.7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216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299款”支出,主要反映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单位不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基层社、“两社一会”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行业协会、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人员产生的费用。由于我单位承办的“两社一会”任务每年都在增加,所以相关接待费无法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起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所以不再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16年度直接减少预算4.2万元。但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拟安排公务交通专项经费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流通工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以及到基层社调研工作,拟产生的交通费支出。

  七、基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预算总收入157.71万元,其中: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57.7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92.99万元增加64.72万元,增加幅度为69.6%。预算总收入增加是因为预算总支出

  增加。

  2、2017年红河县供销联社预算总支出157.7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度的92.99万元增加64.72万元,增加幅度为69.6%。本年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增加;二是社会保障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四是电子商务工作经费、红河谷电商扶贫第建设经费支出增加42.5万元,占总增加支出的65.67%。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57.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6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84%;办公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4%;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07%;电子商务工作经费、红河谷电商扶贫第一村建设经费支出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5%。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 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工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