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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5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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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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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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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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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院是红河县县级医疗、计划生育、科教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全院占地面积16861.85M2,业务用房面积16426M2,办公用房面积2011M2,设病床270张,经州卫生局签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内设机构有:手术室、外科、妇科、内儿科、咸染科、五官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门诊部、中医科、理疗科、急诊科、供应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总务科、院党总支部、院办公室。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人民医院财务总收入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8万元(本级财力9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0(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医院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少预算56.0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30%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列预算。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医院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少预算30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未列预算。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红河县人民医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人民医院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上年无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人民医院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上年无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人民医院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无预算数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红河县人民医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关于红河县人民医院2017年“三公”经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