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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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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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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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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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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红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按照省、州、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国土资源管理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六个严禁”专项治理,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的职能和工作如下
1、红河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七)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八)承担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九)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十七)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十八)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规划管控;加强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国家集供地政策;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推动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力组织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严格矿业管理,健全完善矿政管理办法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三”指标监管,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平;落实矿业权计划投放制度;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及登记统计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创新;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文件管理,以及工作图片、视频等痕迹资料收集整理,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规费应收尽收,监管到位;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制度机制同各级发挥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加大重大热点问题改革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班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制建设,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红河县国土资源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以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部署,在全面认识预算管理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找准方向,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
2、基本原则是(1)统一组织,分级负责;(2)统筹规划,远近结合;(3)全面推进,重点突破;(4)改革创新,协力推动。
3、编制方法是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国土资源局。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国土局预算总收入754.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754.2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208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是48.90万元;210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是44.56万元;22001款01项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的行政运行是503.71万元,22001款11项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支出是26.35万元,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是60.1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是754.27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561.63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46%;2;商品和服务支出是57.6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与上年对比略有上升,主要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108.6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生活补助和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的14.41%,与上年对比略有上升,主要是随着工资的增加住房公积金也是相应增加;4、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26.35万元,占基本支出3.49%,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经费补贴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经费。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是38万元(其中群测群防工作经费8万元;地质灾害搬迁避让30万元)与上年对比压缩了经费。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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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红河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70.8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1.1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717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关于红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xls】
附件【关于红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