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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5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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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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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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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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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第二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第二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红河县第二小学是经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的一所城区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是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能。
2、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为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3、学校争取专项资金使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校园文化建设基本完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我校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第二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学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部门预算编制遵循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县第二小学。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2、.我校自2016年春节开始取消了学前教育,目前我校1-6年级共2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227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二小财务总收入6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2.5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类)-205(款)”支出40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支出169.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36.09万元,住房保障(类)-221(款)48.65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3运行费用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十八的以来提倡的厉行节约的原则,预算降低,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2.5万元,比2016年的640.2万元增加22.3万元,增加3.4%。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2.5万元,比2016年的640.2万元增加22.3万元,增加3.4%。其中:基本支出662.5万元比2016年的640.2万元增加22.3万元增3.4%,主要原因是调资。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也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直接从财政部门或者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常和专项资金。
2.事业收入: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学校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红河县第二小学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第二小学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