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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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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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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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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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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妇计中心隶属红河县卫生局主管的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事业全额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单位。是全县唯一的妇女、儿童保健专业机构,承担着妇女、儿童系统保健及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
(二)职责工作情况
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婚前健康体检、妇幼公共卫生的执行与考核、对各助产机构接生技术的业务指导,是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中心。
开设妇科、产科、内儿科等临床科室,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婚前保健、基层保健等保健科室,检验科、B超等辅助科室。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注: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37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6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79.98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9.8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5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分别列“208-05-01”支出0.44万元,主要反映归口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占总支出的0.12%;分别列“208-05-02”支出60.87万元,占总支出的15.91%;分别列“210-04-03”支出257.88万元,主要反映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占总支出的67.4%;分别列“210-11-02”支出22.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占总支出的5.78%;分别列“221-02-01”支出29.8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占总支出的7.79%;分别列“210-04-03”支出11.5万元,占总支出的3%,主要反映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危急孕产妇补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因此预算相应增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1.09万元,比2016年的210.50万元增加160.59万元,增加56.72%。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1.09万元,比2016年的210.50万元增加160.59万元,增加56.72%。其中:基本支出371.09万元比2016年的146.44万元增加224.65万元增39.4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合并、改个性补贴、调资增加。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做项目支出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44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2万元,退休公务费0.4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3、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附件【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