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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105-88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的基本职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主要工作

  1、强化维权,依法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按照省州妇联要求,根据当前我县妇女维权信访案件中家庭暴力居多的实际情况,成立维权服务中心,在县城建立一个反家暴庇护中心。

  2、以“建设法治红河·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建设法治红河巾帼在行动活动。

  3、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国策,实施“国策四进”活动,即“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

  4、增强农村留守女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及女童自我保护能力,教授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法,开展“关爱女童•平安成长•预防性侵”儿童性安全教育防护活动。

  5、依托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开展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活动,推动实现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地保护,活动传承。

  6、围绕“巾帼脱贫行动”,培树巾帼致富带头人和示范基地,推动农村妇女发展致富。着重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手工、小服务等四小经济。

  7、加大关爱帮扶力度,改善妇女儿童民生。

  8、抓好标准化“妇女之家”建设,打造一批“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示范点”。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此表格数字为0的,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2017年县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围绕县文化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厉行节约,从严从实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结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公管理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妇联财务总收入8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6万元(本级财力81.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2901”支出52.85万元 ,此款主要反映用于保障妇女联合会、乡镇妇联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2080501”支出21.1万元,此款主要反映我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101101”支出3.07万元,此款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县妇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210201”支出4.14万元,此款主要反映县妇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3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预算比较低,因此预算相应增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运行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河县委妇联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委妇联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