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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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10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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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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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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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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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300000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红河县看守所、红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红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十一)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消防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红河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县公安局设17个内设机构、2个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和13个乡(镇)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
1.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2.政治处 (加挂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牌子)
3.警务保障室4.科技信息化大队
(二)执法勤务机构
5.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6.法制大队7.出入境管理大队
8.警务督察大队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2.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红河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13.刑事侦查大队14.禁毒大队 15.交通警察大队16.反恐怖大队17.巡特警大队
(三)监管场所
1.红河县看守所2.红河县拘留所
(四)派出所
1.迤萨派出所2.甲寅派出所3.乐育派出所4.浪堤派出所5.阿扎河派出所
6.垤玛派出所7.大羊街派出所8.架车派出所9.宝华派出所
10.洛恩派出所11.车古派出所12.三村派出所13.石头寨派出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红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十六字”总要求,围绕深化“1151”工作主线,抓实基层基础、数据警务、执法规范三项重点工作,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双发展,整体工作全面推进,为红河县跨越发展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18年公安工作主要情况。
(一)主动担当,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服务发展水平能力。
我们始终把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放在工作首位,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社会维稳能力提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征地拆迁、重点项目、推进棚户区改造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问题,抓实情报预警、重点稳控、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研判上报预警信息230期,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对策略,全面落实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妥善处置了征地拆迁、统招未分配、客运车辆罢运等10余起涉稳事件,杜绝了“神不知、鬼不觉”的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上报网络舆情信息184期,对本县突出舆情进行舆情引导及警示删除,圆满完成“两节两会”、“上合峰会”、“中秋国庆”、“长街宴”等40余起安保任务。防范暴力恐怖风险能力提升。以贯彻落实《反恐法》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防范目标分级管控、秘密力量和专业队伍建设、情报收集研判、基础摸排、应急演练、“新六进”宣传,打好反恐人民战争。列管重点目标108家,采集关注人员信息2名,涉恐重点国家人员1名,开展反恐演练1次、检查各类行业场所500余家次,依法查处了快递公司1家、网吧4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处罚违反《反恐法》单位2家;公共安全平稳有序。全县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66起,死亡19人,受伤90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顺利完成全县154辆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办理申领补贴103人,累计80.518万元。
(二)坚持严打方针,有效增强了打击防控能力。
我们始终坚持以打开路、整体防控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重拳打击突出犯罪。针对涉及民生的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开展“三打击一整治”、“边境地区重点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全县共立刑事案件608起,同比下降了27%,破案200起;共抓获刑事作案人员108人、网上在逃人员47人;今年发生的3起命案全部告破,同比下降57.14%。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共查破毒品案件29起,同比上升52.63%,缴获各类毒品108.22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收戒吸毒人员257人,查获了全州历史上单起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运输毒品案,缴毒数逾百公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了2个涉恶团伙,破获刑事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扣押涉案车辆3辆,收缴火药枪3支、子弹190发、管制刀具2把。2个涉恶团伙于12月26日进行公开宣判,受到法律严惩,维护社会安定。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击整治,查处治安案件166起,同比上升112.8%,查处违法人员179人。以“零容忍”开展打击“黄赌”、“今冬明春”等专项整治,破获涉赌案件12起,捣毁赌博窝点12个,缴获赌资3万元,处理涉赌违法人员80人,查处涉黄案件5起,打击处理涉黄人员11人;开展治爆缉枪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破涉枪案件16起,收缴各类枪支234支、子弹1350发、雷管4473枚、铁砂0.5公斤,烟花爆竹367件、礼花弹1271枚;开展防范打击“三非”人员专项行动中,共查处“三非”人员26人,遣送出境26人。
(三)深化警务实战制胜力,“三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我们始终在提升实战保障能力上求突破,现实斗争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投入资金160万元,购入33辆警用摩托车配发到各派出所、对各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为9个禁毒防艾站配备了办公设备、对刑事技术实验室法医室进行升级改造。看守所扩建及2个派出所新建、1个派出所改造项目已完成,2个派出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全局民警休息用房紧缺问题已解决。同时,依托巡特警、交警、派出所、机动作战单元、各乡镇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防员,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动态巡防机制,强化街面巡防。推进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快速高效处置非警务警情。数据警务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强化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和行业场所的实名制管理,共采集离散社会信息数据1994.7029万余条,采集社会数据23类共53.9254万条。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全县办案中心和办案区升级改造工作前期工作已完成。今年以来,案管中心共巡查警情1389条,监督行政案件352件,刑事案件743件,研究制定执法制度规范10余件,制作15期《法制工作周报》对“两统一”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执法办案、扫黑除恶适用法律法规等18项业务培训,警务工作言行全面规范,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四)深化公安改革,创新管理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群众亲和力。
我们坚持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全面提高警务效能和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戒毒康复新模式。今年4月,红河县人民医院救治园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对前期排查出因毒感染传染病的人员分批次集中收治。在红河籍务工人员较多蒙自市、西双版纳勐腊县首创建立禁毒防艾工作站,在县内毒品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委会建立7个禁毒防艾工作站,为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依托工作站的禁毒专干开展禁毒宣传、涉毒人员情况摸排、管控等工作,为打击管控创造条件。主动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全局各窗口部门开通“绿色通道”,户籍、交管、出入境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持续推进公安交管,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权限下放到派出所等便民措施,目前,共为群众代办户籍业务280人次,办理“免费快递”服务2549人次,受理省内异地236证,审批、签发异地592证,通过微信群核查人员信息368人次。受到办事群众的欢迎。精准发力脱贫攻坚。我局选派12名优秀干部分别到各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向村干部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及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项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为746名建档立卡户无户口人员进行了DNA鉴定,全部按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12.19万人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出3万余人次基本信息有误、机动车4311辆,有效解决了扶贫系统采集数据与公安部门标准数据的准确关联性。
(五)构建党建引领新格局,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们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确立“党建带队建”、搭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制度体系,建设忠诚过硬公安队伍。夯实基层党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建队伍业务捆绑考评等制度。抓牢“三会一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优化部门党支部设置,将原有12个党支部调整为23个党支部,各支部党员活动室全部按“六化”标准建成使用。局党委成员按职能分工重新确定联系指导的党支部并积极参加支部活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今年以来,共开展视频督察巡视2080次、现场督察共计70次,当场整改13条,下发整改9份,及时消除队伍风险,树立良好职业风范。同时,注重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全局先后组织各警种业务培训70余次、定期对辅警队伍进行日常培训。在红河州公安机关2018年特警比武擂台赛上我局取得了团体总冠军,单项比武团体一项第一名、三项第二名,个人全能王第一名、第二名、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展现红河县公安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加强公安宣传。紧紧围绕县局党委重点工作,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开秧门”、“姑娘节”、“长街宴”等大型活动舆情引导,升级改造“侨乡红河警方微信平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举报专线”、“(12340来电)红河县人快来为自己家乡代言”等微信主题活动,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8条,在全县公、检、法系统微信公众号排名持续靠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的总体思路等内容。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工作思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单位确定的重大事项工作;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预算资金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侨联工作创新发展。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侨联工作发展水平相适应。
2.统筹兼顺,突出重点。支出预算要统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着力用好财政资金。
3.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4.量力而行,强化平衡。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所需资金与部门职能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做到跨年度预算平衡。
5.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约制隐性债务增量。
总体思路: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以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侨联机关预算管理。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部门职能、职责的有效履行,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健全统筹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深化零基预算,增强基本支出保障能力,科学合理编制支出预算,编准编实编细各项支出,优先保障工资福利经费,根据定额标准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及运行经费支出,在保障“三保”所需资金前提下,根据轻重缓急情况妥善安排项目支出。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東,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无大事急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州规范津补贴各项政策规定。四是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继续强化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预算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在统一公开平台及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公众参与反馈机制,确保预算公开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预算透明度。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6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9.7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72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3669.30万元对比,增加拨款收入60.4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增加。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3729.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120.77万元,占总收入的83.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1万元,占总支出的8.1%;卫生健康支出136.15万元,占总支出的3.65%;住房保障支出172.07万元,占总支出的4.61%。
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669.31万元对比,增加拨款支出6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87.51万元(上年293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3.47万元(上年36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3.38万元(上年15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0.27万元(上年212.34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0.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02万元,其中基本支3100.77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4(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100.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14.2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支出减少。
2.204(类)02(款)20(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54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3. 204(类)02(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8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4. 208(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4万元,主要是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
5. 210(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36.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7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5. 221(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172.0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对比减40.27万,主要是缴费基数减少。
。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29.7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729.7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88.0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729.7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8.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基本支出3729.71万元,财政拨款372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288.09万元,主要包括:3288.0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86.61万元,主要包括:386.61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9万元,主要包括:54.99万元(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729.71万元。预算收入共3729.71万元,包括: 3729.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预算支出共3729.71万元,包括:3120.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3729.71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收入3100.77万元,占83.14%,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14.2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警务辅助人员的支出减少;204(类)02(款)20(项)收入20万元,占0.54%,较上年执行数减54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204(类)02(款)99(项)收入2万元,占0.05%,较上年执行数减8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208(类)05(款)收入300.71万元,占8.06%,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4万元,主要是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210(类)11(款)收入136.11万元,占3.6%,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76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221(类)02(款)收入172.07万元,占4.61%;与上年对比减40.27万,主要是缴费基数减少。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29.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72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支出3100.77万元;204(类)02(款)20(项)支出20万元;204(类)02(款)99(项)支出2万元;208(类)05(款)支出300.71万元;210(类)11(款)支出136.11万元;221(类)02(款)支出172.0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警务辅助人员的支出减少。
2.办案业务经费预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汽修费正常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XX;运行维护费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绩效管理,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指导产生的费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88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5万元,固定资产3618.9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转移支付资金。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基本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保障单位运转正常。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3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公安局20190328043142179.xls】
附件【红河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