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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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10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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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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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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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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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0100000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听取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性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七委二室。
(三)主要工作。
1.围绕经济建设行使职权,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围绕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三个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开展调查、视察;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审查;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代表工作。
2.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公、检、法”部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3.关注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加强对教科文卫等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我县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培训会议的要求,围绕人大职能,结合县财政状况,认真测算明年县人大确保工作运转的收入和支出。
基本原则:1、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要根据实际需要及财力可能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2、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工委室的职责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按照轻重缓急安排资金。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3.9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7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1.5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
支出为74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1.5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54万元,其中基本支743.99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101支出526.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8.4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
2.2010104支出3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3.2010106支出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4.2010107支出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5.2080501支出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6.2080505支出67.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23万元,主要是员工总人数同比上年减少。
7.2101101支出30.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18万元,主要是员工总人数同比上年减少。
8.2101199支出2.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1万元,主要是其他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9.2210201支出40.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54万元,主要是员工总人数同比上年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3.9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743.9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89.7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743.9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基本支出743.99万元,财政拨款7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8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97万元、津贴补贴275.04万元、奖金13.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31万元、住房公积金40.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8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32万元、维修(护)费1.08万元、会议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0.59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743.99万元。预算收入共743.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99万元。预算支出共743.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6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1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743.99万元,其中:2010101收入526.18万元,占70.72%;2010104收入32.5万元,占4.37%;2010106收入18万元,占2.42%;2010107收入26万元,占3.49%;2080501收入1万元,占0.14%;2080505收入67.36万元,占9.06%;2101101收入30.31万元,占4.07%;2101199收入2.23万元,占0.3%;2210201收入40.41万元,占5.43%。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3.9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4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支出526.18万元;2010104支出32.5万元;2010106支出18万元;2010107支出26万元;2080501支出1万元;2080505支出67.36万元;2101101支出30.31万元;2101199支出2.23万元;2210201支出40.4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58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南部六县补助增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委、县委的安排部署,我办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主要用于保障本地区外出办事及公务出差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县市人大部门到我县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乡镇干部到我办进行工作业务请示汇报及各专委、工委领导干部调研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编制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29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61万元,固定资产142.2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转移支付资金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3.99万元,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99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8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7%,较2018年相比增加1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4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1%,与上年相比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01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190402052057567.xls】
附件【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