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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116-08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0000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属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设有:办公室、统计法规检查股、综合核算业务股、农业经济综合统计股

(三)主要工作

1)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紧紧抓住“GPD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批零住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支、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经济指标,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统计“信息窗”作用,对主要经济指标做到一月一研判、一季一分析,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数据质量1-3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3698万元,比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636万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83011万元,增长19.3%;第三产业增加值130051万元,增长5.2%。三次产业比重为19.2:31.5:49.3。1-9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689.3万元,同比增长10.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92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6元,增长9.1%。预计全年GDP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2州对县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起,州对县级统计工作考核已取消,不存在全州的排名。我局密切关注统计改革新动态,加强分析研究,提前预判统计改革对我县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新的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及数据下管一级的改革,紧紧围绕GDP在总量、结构和速度上如何做好季度衔接及全年走势研判,同时抓好文化产业、研发投入等核算与常规行业核算的接合、完善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严格执行新投资统计制度,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实行形象进度法联网直报,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支出法上报,对2017年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核查,加强对项目入库工作的督查,认真审核入库项目必备的各项举证材料。三是推进工业统计工作。开展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和绿色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开展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的核查工作。

3县委、县政府在工作中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今年统计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我县整合资源、整合技术、整合力量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提高认识为普查实施提供保障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机构、办公地点、经费、人员”情况落实。二是认真学习和研究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济普查工作方案,把方案学深学透,为普查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三是将人员组织到位。积极想办法,谋举措,抽调精干人员充实普查队伍,顺利推进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2、加强宣传,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为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深入宣传《全国经普条例》和《统计法》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按照省州统一部署, 2018年8月9日开始,我县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多形式、广覆盖对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告知。

3、加强培训,为普查登记打下基础县召开单位核查和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先后布置文化产业工业名录库单位核查工作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表、个体户清查情况表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对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的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4、强化措施,确保单位清普查顺利完成是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同编办、市管、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清查普查力度,做到不重不漏真正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搞全搞实”。加大调度,解决问题。对单位清查工作进行调度,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单位清查审核编码补漏工作方案,强化数据审核、上报、编码业务培训,强化薄弱环节的督查。深入乡镇现场指导,对存在问题给予及时解决。截止11月10日,我县共清查我县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完成2460家,较底册数2389家完成率102.97 %,个体工商户完成11252户,较底册数5219完成率达215.6%。

5、厉兵秣马,做好登记前准备工作。一是做好单位清查后续工作,重点是查疑补漏,改错纠错,抓好国家、省查询改错和清查抽查工作。二是运用清查结果,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对工业、投资、建设领域、贸易、批零住餐业、服务业等分行业数据客观公正分析,做到心中有数。三是积极开展对两县普查两员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及实训工作。四是全面启动普查宣传活动,政府领导电视动员讲话,掀起普查宣传高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红河县统计局指导思想: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以定额标准建设为抓手,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全面深入推进预算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好基础。

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公共财政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厉行节约原则、绩效管理原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4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4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92.02万元,占总收入的77.92%与上年对比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专项普查活动预算支出,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6.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65%,与上年对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收入12.52万元,占总收入的5.08%,与上年对比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5.65,占总收入的6.35%。与上年对比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

支出为24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02万元,占总支出77.92%与上年对比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专项普查活动预算支出,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4万元,占总支出10.65%,与上年对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12.52万元,占总支出的5.08%,与上年对比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5.65,占总支出的6.35%。与上年对比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24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501  2019年预算数为192.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8.93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和调整工资基数,致使缴存数减少

2.2080501  2019年预算数为26.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6.2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和调整工资基数,致使缴存数减少

3. 2101101  2019年预算数为6.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78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和调整工资基数,致使缴存数减少

4. 2101102  2019年预算数为5.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0.55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和调整工资基数,致使缴存数减少

5. 2101199  2019年预算数为0.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支出增加

6. 2210201  2019年预算数为15.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72万元,主要是2018年退休1人和调整工资基数,致使缴存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6.4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46.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17.5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46.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基本支出246.42万元,财政拨款24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3万元、津贴补贴78.34万元、奖金4.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5.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4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40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6.3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统计局2019收支总预算246.42万元。预算收入共246.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6.42万元;预算支出共246.4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246.42万元,其中:2010501行政运行收入192.02万元,占77.92%,与上年对比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专项普查活动预算支出,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0.16万元,占0.06%,与上年持平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26.08万元,占10.58%,与上年对比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6.12万元,占2.48%,与上年对比减少1.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收入5.61万元,占2.28%,与上年对比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基数,缴存数减少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0.79万元,占0.32%,与上年对比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基数,缴存数增加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15.64万元,占2.48%与上年对比减3.7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退休1人,费用基数减少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6.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192.02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1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6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246.42万元,比2018年的预算收入267.3万元,减少20.88万元,主要减少原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结束,2019年减少了三农普经费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乡镇人员往来多,致使“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红河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红河县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红河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2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乡镇人员往来多,致使“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红河县统计局国有资产总额19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35万元,固定资产116.6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转移支付资金。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统计局2019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1.44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7.1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公务接待,对相关的运行管理费用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无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统计局20190404035809327.xls
附件【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