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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
3、拟定红河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4、组织《红河县志》和《红河县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5、搜集保存红河县地方志文献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开发、利用红河县地方志资源 。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地方编纂委员会设有综合股、县志股、年鉴股。
(三)主要工作
1、《红河县年鉴》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2、指导全县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撰写上报《红河县年鉴》资料工作;
3、组织年鉴编纂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工作;
4、参与编写各类县情资料;
5、承办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预算编制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做到收支平衡。规范管理和注重绩效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建设,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注重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益,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现项目支出安排和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提高财政对公共支出的保障水平,科学精细和公开透明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支出定额,进一步细化预算定额,建立健全各项信息数据库,完善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2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5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基本工资调增。
支出为1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120.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5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基本工资调增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120.22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50(项)2018年预算数为96.5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1.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3.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4.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主要是在职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5.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支出增加。
6.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主要是其他医疗医疗支出增加。
7.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816.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2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20.2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9.1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20.2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基本支出120.22万元,财政拨款1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9.19万元,主要包括:99.19万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万元,主要包括:18.41万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万元,主要包括:2.62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120.22万元。预算收入共120.22万元,包括: 120.22万元(比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等);预算支出共120.22万元,包括: 120.22万元(比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方编纂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120.22万元,其中:201(类)03(款)50(项)收入96.57万元,占80.33%;208(类)05(款)01(项)收入0.04万元,占0.03%;208(类)05(款)02(项)收入0.04万元,占0.03%;208(类)05(款)05(项)收入11.35万元,占9.44%;210(类)11(款)01(项)收入5.11万元,占4.25%;210(类)11(款)99(项)收入0.31万元,占0.26%;221(类)02款)01(项)收入5.66万元,占6.9%。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2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50(项)收入96.57万元;208(类)05(款)01(项)收入0.04万元;208(类)05(款)02(项)收入0.04万元;208(类)05(款)05(项)收入11.35万元;210(类)11(款)01(项)收入5.11万元;210(类)11(款)99(项)收入0.31万元;221(类)02款)01(项)收入6.8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职工基本工资调增
2.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预算经费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6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运行维护费0.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为: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2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万元,固定资产12.4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向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