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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总工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县总工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设有:组织民管工作、劳动保护、宣教部、经审办、财务女工部、综治维稳、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组织民管部、职工来信来访、职工医疗互助、统计、办公室、保密。
(三)主要工作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职工群众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一活动一工程”,引领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引领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会改革,引领职工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实施精准扶贫,引领职工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县财政局 《红河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红财发电〔2019〕1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8414.04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08414.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414.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814.04元,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入。
支出为1008414.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14.04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814.04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414.04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814.04元,其中基本支1008414.04元,出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2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79385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7556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2.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元,较上年执行数一样,主要是退休人员没有变动。
3.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9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了1771.2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43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了600.48元,主要医疗费增加。
5.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243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了7200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6.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了1244元,2017年未预算。
7.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29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22.72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841.04元。
政府预算支出100841.0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54314.04元,商品服务支出144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
部门预算支出100841.0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4314.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基本支出100841.04元,财政拨款100841.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841.04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39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504元、津贴补贴289332元、奖金19792元、绩效工资935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12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9151.96元,住房公积金61877.28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00万元、水费600元、电费1000元、邮电费1800元、差旅费2300元、维修费1100元、公务接待费14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700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100841.04元。预算收入共100841.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41.04元 ;预算支出共100841.04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8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28.8元、医疗卫生何计划生育支出49151.96元,住房保障支出61877.28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收入预算100841.04元,其中:201(类)29(款)01(项)收入793856元,占78.69%;208(类)05(款)01(项)收入400元,占0.039%;208(类)05(款)05(项)收入103528.8元,占10.26%;210(类)11(款)01(项)收入49151.96元,占,4.87%,;221(类)02(款)01(项)收入61877.28元,占6.14%;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76814.04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加,有人员调入。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841.04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084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1.04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9(款)01(项)支出793856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400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03528.8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21507.48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24900.48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61877.28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类)29(款)01(项)比上年增加77456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2.208(类)05(款)01(项)跟往年一样, 没有增加退休人员。
3.208(类)05(款)05(项)比上年增加1371.2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4.221(类)02(款)01(项)比上年减少1022.72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入,调整公积金。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4.2元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总工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总工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总工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万元,与2018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总工会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根据财行[2008]82号文件通知精神,工会以前年度形成的资产,产权属于工会,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不反映资产数据。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向下转移支付资金。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总工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000.00元,比2017年预算数120000.00元增长21000元,主要单位人员增加。运转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支 办公费5600元、水费700元、 电费1100元、邮电费2100元、差旅费1500元、维修(护)费1300元、 公务接待费1700元、 工会经费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7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