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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142-66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0300000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起草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和红河县粮食物资储备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设有:综合股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 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西部开发办公室)能源股(产业协调股、经贸外资股)价格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股)、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股所级)2个内设机构(价格认证、通用机场办公室)红河县粮食物资储备局。

(三)主要工作

1.超前谋划,注重实效,将经济预警工作常态化。围绕项目建设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提出下一年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经济运行态势监测预测,让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形成新常态;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对项目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

2.加强前期、注重汇报,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工作力度。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收集最新中央投资信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帮助各乡镇、各部门及早动手谋划项目,做好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申报工作。继续发扬“盯住跑”的精神,跟踪落实好已上报争取的项目,争取早日下达投资计划,通过加强对重大项目争取和管理,加快推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3.加强储备、注重质量,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和全国、省专项规划的范围,贯彻落实《红河县重大项目谋划推进落实督查“四个一”机制》,深入挖掘潜在项目,确保时时有项目在手,充分发挥项目库在经济发展中的“粮仓”作用。

4.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总结2018年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提升项目前期管理,落实推进项目工作活动,改进项目考核办法,强化项目监测和督查,谋划起草项目推进工作指导意见。红河县哈尼土司文化小镇(哈尼族)、红河县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

5.强化职能、尽心履职,进一步强化价格管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做好价格预警。加大涉农收费价格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诱导消费者的行为,继续抓好收费管理工作,加大涉及范围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的价格及收费的清理、检查、监督工作。

6.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抓好项目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安排部署易地扶贫搬迁施工保障措施,完善施工条件,制定工期倒排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二是抓好项目监管。严格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竣工验收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务求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切实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扶贫资金,确保项目有效落地、群众真正受益。同时,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省州更多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抓好产业发展。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劳动力就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通过以“挪穷窝换穷业并举”为导向,以增加建档立卡搬迁贫困人口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为目标,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种养业,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目点的实际,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规划,做到产业扶贫到点到户,帮助搬迁贫困户找到增收项目,劳务输出户均在1人以上。四是抓好搬迁政策宣传。坚持以扶贫工作统揽全局,通过“挂包帮,转走访”深入村组农户,用算账对比等方式,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通过制作《红河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超面积整改政策告知卡》、《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包》、《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易地扶贫搬迁宣传盆》等方式,详细填写各类信息予以入户告知搬迁对象,提高政策知晓率。

7.抓好项目谋划、包装、申报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重点经济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投资导向,深度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包装申报等工作。充分发挥我县出台的“一张蓝图”(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一本明账”(解决保障的问题)、“一套人马”(解决谁来干的问题)、“一盯到底”(解决干得怎样的问题)“四个一”工作机制的内生动力,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信贷资金及州级旅游、产业、扶贫发展资金支持。

8.抓班子带队伍。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难点工作抓创新。加强内部合力,激发内生动力,抓好执行力,做好传帮带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编制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6.3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4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67.2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

支出为154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37万元,占总支出的35.33%;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64.6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67.2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没有变化。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546.37万元,出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1(类)04(款)01(项)支出1104.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6万元,主要是行政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 201(类)04(款)08(项)支出24.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6万元,主要是物价人员晋升工资、调资补贴经费支出增加。

3.201(类)04(款)50(项)支出93.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1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4.208(类)01(款)01(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

5.208(类)01(款)05(项)支出18.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65万元,主要是粮食退休人员实行差额拨款部分人员经费。

6.208(类)05(款)01(项)支出67.4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7.24万元,主要是粮食局行政退休人员合并到发改局,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7.208(类)05(款)02(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中心发放,事业退休经费支出不变

8.208(类)05(款)05(项)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8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增

9.210(类)11(款)01(项)支出14.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01万元,主要是行政医疗人员支出增加

10.210(类)11(款)02(项)支出6.9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去年11月事业人员退休1人,事业单位医疗人员支出增减

11.210(类)11(款)99(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人,其他单位医疗支出增

12.221(类)02(款)01(项)支出28.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89万元,主要是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支出增

13.222(类)01(款)01(项)支出111.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1.06万元,主要是粮食物资和储备局合并到发改局,在职行政人员经费支出增

14.221(类)01(款)13(项)支出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粮食物资和储备局合并到发改局,在职行政人员经费支出增

15.221(类)01(款)15(项)支出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局粮食风险基金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46.3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546.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98.3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9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1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46.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基本支出546.39万元,财政拨款54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9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96万元、津贴补贴155.84万元、奖金9.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绩效工资2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9万元、住房公积金28.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8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0.68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85.35万元,医疗补助0.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收支总预算1546.37万元。预算收入共1546.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6.37万元。预算支出共1546.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2.2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0.06万元等。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入预算1546.37万元,其中:201(类)04(款)01(项)收入1104.56万元,占71.43%;201(类)04(款)08(项)收入24.16万元,占1.56%;201(类)04(款)50(项)收入93.49万元,占6.05%;208(类)01(款)01(项)收入0.07万元,占0.005%;208(类)01(款)05(项)收入18.65万元,占12.06%;208(类)05(款)01(项)收入67.40万元,占4.36%;208(类)05(款)02(项)收入0.04万元,占0.003%;208类)05(款)05(项)收入47.08万元,占3.04%;210(类)11(款)01(项)收入14.254万元,占0.92%;210(类)11(款)02(项)收入6.94万元,占0.45%;210(类)11(款)99(项)收入1.44万元,占0.09%;221(类)02(款)01(项)收入28.25万元,占1.83%222(类)01(款)01(项)收入111.06万元,占7.18%222(类)01(款)13(项)收入3万元,占0.19%222(类)01(款)15(项)收入26万元,占1.68%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6.3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4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37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4(款)01(项)支出1104.56万元;201(类)04(款)08(项)支出24.16万元;201(类)04(款)50(项)支出93.49万元;208(类)01(款)01(项)支出0.07万元;208(类)01(款)05(项)支出18.65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67.40万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0.04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47.08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14.254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6.94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1.44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28.25万元222(类)01(款)01(项)支出111.06万元222(类)01(款)13(项)收入3万元222(类)01(款)15(项)支出2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39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1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

2. 商品和服务支出5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5万元,主要原因粮食局合并到发改局,人员增加办公费比上年增减。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2.11万元,原因粮食有13人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合并到发改局,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差额拨款人员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县本级支出项目共有28项,与上年相同,其中:28个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纳入红河县“十三五”规划发展。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20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7.6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州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6.4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6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主要用于保障本地区外出办事及公务出差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7.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1.2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到我县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乡镇部门到我局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工作业务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住宿等费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20项目,采购预算资金10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县级财政拨款支出,数量20,金额10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20项,预算总额10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县级财政拨款支出,数量20,购买方式政府购买,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资产总额205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1.34万元,固定资产117.56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其他公开信息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6.39万元,用于保障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91%,较2018年相比增加13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3%,与上年相比增加39.5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办公费也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本级项目共有1项,项目金额1000万元,为项目前期费,绩效指标情况详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03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0401030449350.xls
附件【红河县2019年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