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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143-93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000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红河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指示,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

3、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贯彻执行党的对外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涉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联系和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县委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8、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侨联党组,指导侨联工作。

9、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机关现设7个内设机构设有:部门领导办公室、综合科(挂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干部科、工商经济科、民宗科、信息中心

(三)主要工作

1、无党派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方面。一是认真实施《中共红河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外干部理论培训,加大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储备。目前全县已任用党外干部52名,其中副处级4名,正科级9名,副科级39名。二是畅通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的渠道。红河县有党外县人大代表53人、州人大代表2人、省人大代表1人;有党外县政协委员106名、县政协常委21名、州政协委员9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班子中按要求均配备了党外副职。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县委常委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办法》要求,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四是支持无党派人士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立健全了知情和反馈机制,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方面。一是建立建强基层商会组织。重点推介了矿产资源、旅游、高原特色、农特产品加工、环保节能新材料制造、古镇建设等27个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各个领域。使外商对红河县有了全新的认识,促进了商会、企业之间经济交流与合作。二是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指导所属会员企业和各类商会党组织党建工作;三是贯彻落实“贷免扶补”和微企扶持政策,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善事。四是积极建言献策。今年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工商界政协委员提交《将于将县城区内建材经营户搬迁至凹腰山建材城统一管理的提案》、《关于取缔和搬迁县城区养殖厂提升人居环境的提案》等提案5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3、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面。一是积极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主题活动、打造工作亮点、强化督查总结等工作的开展,全力做好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二是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谐寺观教堂、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中的示范作用三是抓规范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对各寺庙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了县内各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利用重大宗教节日进宗教活动场所及村寨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同时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与日常宗教业务相结合,积极推动宗教领域乱象问题整治等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宗教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四是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项目。2018年争取到宝华镇嘎他村委会规针、乐育镇然仁村委会格伍、三村乡坝木村委会坝木、甲寅镇他撒村委会他撒四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及迤萨镇齐心寨村委会他竜村示范点项目和三村乡车同村委会扎拉民族特色村项目,每个项目上级补助100万,共600万。五是利用民族节日、赶集日等人群集中的日子,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把印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等宣传标语的围腰、水杯、手提袋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发放到各民族兄弟手中,使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

4、港澳、对台和外事侨务工作方面。主要是依托“侨之家”和侨乡文化广场,把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侨乡历史展览室、侨文化研究会、侨乡艺术团等各种组织机构集中在一起,相继开展 “创家会友”、“海外联谊”、“维护侨益”、“聚侨心·促和谐”等系列活动,加强了红河的宣传推介,提升了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侨胞侨属台属的能力。

5、其他工作。在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专题汇报了宗教工作,召开了全县统战工作会议及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统战系统干部职工到红河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1次;开展了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系列活动;配合做好省委统战部、省侨联领导到红河县调研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部长带队到挂钩联系点指导和帮助脱贫攻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协调和指导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和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8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9.8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49.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基本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一名离休人员死亡,人员经费减少;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支出为14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一名离休人员死亡,人员经费减少;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10.79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8.79万元,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2.201(类)34(款)50(项)2019年预算数为7.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0.0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

3.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0.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死亡

4.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5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老保险基数时工资收入中的改革性补贴较2017年减少

5.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74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

6.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0.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

7.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0.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

8.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8.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41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低于2017年末公积金基数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9.80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49.8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8.1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9.8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基本支出149.80万元,财政拨款14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11万元津贴补贴57.08奖金2.93绩效工资2.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住房公积金8.86

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2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6.41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收支总预算149.80万元预算收入149.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9.80万元;预算支出共149.80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收入预算149.80万元,其中:201(类)34(款)01(项)收入111.87万元,占74.7%与上年对比减8.7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减少201(类)34(款)50(项)收入7.16万元,占4.8%与上年对比增0.04万元主要增原因是人员调资;208(类)05(款)01(项)收入0.08万元,占0.1%与上年对比减少10.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208(类)05(款)05(项)收入14.79万元,占9.9%与上年对比减少2.3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2018年末调整养老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养老保险基数210(类)11(款)01(项)收入6.11万元,占4.1%与上年对比减少0.7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210(类)11(款)02(项)收入0.6万元,占0.1%与上年对比减少0.0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210(类)11(款)99(项)收入0.38万元,占0.3%与上年对比增加0.15万元主要增原因是人员调资;221(类)02(款)01(项)收入8.87万元,占6%与上年对比减少1.41万元主要减少是2018年末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低于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基数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9.8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4(款)01(项)支出111.87万元201(类)34(款)50(项)支出7.16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0.0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4.79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6.11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0.54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0.3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8.8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类)3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8.79万元,单位运行经费减少

2.201(类)34(款)50(项)2019年预算数为7.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0.0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

3.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0.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死亡

4.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5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老保险基数时工资收入中的改革性补贴较2017年减少

5.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74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

6.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0.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医疗保险基数低于2017年末医疗保险基数

7.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0.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资

8.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8.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41万元,主要是2018年末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低于2017年末公积金基数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度一致。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一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19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未编制此项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未编制此项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国有资产总额2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万元,固定资产9.6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转移支付资金。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公务接待、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2万元,减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批复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9无县级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统战部20190401073744216.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