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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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15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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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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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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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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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800000
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红河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本县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红河县的转移支付。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参与拟定地方税收的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办理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负责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工作,拟订县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应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17)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红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红河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红河县财政局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2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内设19个股室和红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与政策研究股、会计及监督检查股 (政策法规股)、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产业发展及涉外(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与金融合作股、农发股、债务管理股;红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红河县财政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25名。分别为:
(一)红河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管理类;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设主任1名。
(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红河县管理站,机构规格相当于股所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管理类;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设主任1名。
(三)主要工作
1.财政收支预算完成
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700万元,比2018年增长3%,增收48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5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7,200万元,非税占比为4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支5,080万元,其中:本级可用财力支出106,200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49,300万元。
2.计划整合涉农资金
2019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0,000万元,比2018年整合资金44154.21万元增长13%。
3.主要措施办法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完成2019收入任务。加强对税务部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征收任务的落实,严格时间进度,保证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加强产业集聚区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针对减收较大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津贴补贴、养老金并轨、人事工资调整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入到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认真研究政策变化,及时捕捉政策资金等信息,分析实际困难,切实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反映,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各类项目和财力性补助资金,弥补财力不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在加强资金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大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杜绝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绩效考评,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8.0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0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8.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是公务员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补贴的调整。
支出为80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808.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是公务员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补贴的调整。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万元,其中基本支808.02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6(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02.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57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2.201(类)06(款)50(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2.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3.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7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6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
4.210(类)11(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9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基数下调的原因。
5.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基数下调的原因。
6.201(类)06(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8.0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08.0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15.7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08.0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基本支出808.02万元,财政拨款80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95.39万元,主要包括:695.39万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万元,主要包括:92.24万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7万元,主要包括:20.37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08.02万元。预算收入共808.02万元,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808.02万元,全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808.02万元,其中:201(类)06(款)01(项)收入402.04万元,占50%;201(类)06(款)99(项)收入45万元,占5%;201(类)06(款)50(项)收入200.5万元,占24%;208(类)05(款)05(项)收入77.1万元,占10%;210(类)11(款)收入36.79万元,占5%;221(类)02(款)01(项)收入46.26万元,占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公务员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调整。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8.0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0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6(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02.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57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2.201(类)06(款)50(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2.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3.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7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6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
4.210(类)11(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99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基数下调的原因。
5.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2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基数下调的原因。
6.201(类)06(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调出、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下调
2.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调整
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认真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19.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无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2019年1月1日,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总额2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9万元,固定资产148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4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认真履行,会议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云南省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无县级项目预算支出。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8001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附件【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红河县财政局201903280914366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