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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153-98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700000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森林公安局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森林公安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动物和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侦破和查处破坏资源的案件,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广泛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林业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为正科级单位,其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3个内设机构,下设天生桥、利博、模垤三个林区派出所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为13人,按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现有职工人数13人,退休人员2人,组织代码证号为68856110-4 ,法人代表周生露。

(三)主要工作

2019年主要工作是:

(一)继续加强林业执法与巡逻,严防重特大涉林案件的发生。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主业,认真贯彻森林资源督查精神,梳理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大森林资源执法保护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宗旨理论、增强执纪意识,提高素质;进一步查找并纠正日常管理中不科学、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行为习惯,逐步形成配合协调、工作高效的管理机制。

(三)积极推动森林公安改革。

积极争取落实中央,省、州公安改革文件精神,推动执法、职务、职级等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提高经费保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履行保护生态安全职责能力和水平。

(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要树立全局观念,克服资金渠道狭窄、经费紧张的困难,想方设法筹集和调节资金、人力,为扶贫联系点做几件看得见、摸得着、让群众受益的实事,让林区深处的群众感受到森林公安机关的温暖,为森林公安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红河县财政局 《红河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4.2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4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的218.58万元增加25.66万元,上升11.74%。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

支出为244.2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94.9万元,占总支出的7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万元,占总支出的9.77%;卫生健康支出11.22万元,占总支出的4.59%;住房保障支出14.27万元,占总支出的5.84%。总体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5.66万元,上升11.741%。主要增减变动原因职工工资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244.25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13(类)0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7万元,。

2.213(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3. 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0.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4. 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23.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63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比上年减少。

5. 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7万元。

6.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万元,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0.5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66万元,这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比2018年预算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4.2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44.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基本支出244.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5万元、津贴补贴115.9万元、奖金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住房公积金14.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79万元。其中:办公费5.5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0.71万元、邮电费1.33万元、差旅费0.97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75万元。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44.24万元预算收入24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24万元;预算支出共244.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2万元、农林水支出1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7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244.24万元,其中:213(类)01(款)01(项)收入11.21万元,占4.59%,与213(类)02(款)01(项)收入181.69万元,占74.4%,208(类)05(款)01(项)收入0.08万元,占0.04%,208(类)05(款)05(项)收入23.78万元,占9.74%,221(类)02(款)01(项)收入14.27万元,占5.84%,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5.66万元,这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比2018年预算增加。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4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类)01(款)01(项)支出11.21万元;213(类)02(款)01(项)支出181.69万元;213(类)99(项)99款2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0.0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23.7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4.2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预算支出244.25万元,比上年的218.58万元,增加25.67万元,上升11.74%,这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比上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的5万元增加5万元,涉林案件不断增加,出警时间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故本年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红河县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红河县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9年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涉林案件不断增加,出警时间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本年预算数比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办案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0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为: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红河县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40.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万元,固定资产301.7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办案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县级项目共有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700111



附件【红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州森林公安局红河分局201903280920147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