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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时效性
    有效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浪堤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浪堤镇人民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设有:政府口、财政所、人力资源部、党委政府口、文化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

(三)主要工作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财政预算支出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决战决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环境综合整治。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五)坚持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州财政厅的决策部署,县财政局的指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理财原则;

(二)综合预算原则;

(三)零基预算原则;

(四)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19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971.0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9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8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38.83万元,农林水支出170.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1.0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7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01万元,其中基本支97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29.94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5.30万元。

2. 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

3. 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9.67万元;

4. 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0.26万元;

5.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39万元;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17.81万元;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79.13万元;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58万元;

9.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9.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4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33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21万元;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9.85万元;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

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10万元;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7.4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1.0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971.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1.3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8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71.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8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基本支出971.01万元,财政拨款9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0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04万元,津贴补贴270.85万元,奖金14.17万元,绩效工资75.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2万元,住房公积金48.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38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82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10.82万元。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浪堤镇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971.01万元。预算收入共971.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01万元。预算支出共971.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8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3万元,农林水支出170.0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97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329.94万元,占3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收入35.30万元,占3.6%;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收入11.73万元,占1.2%;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收入69.67万元,占7.2%; 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收入0.26万元,占0.027%;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138.39万元,占1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群众文化项收入17.81万元,占1.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0.52万元,占0.053%;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收入0.28万元,占0.0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项79.13万元,占8.1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收入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0.58万元,占0.060%; 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6.55万元,占1.7%;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06万元,占1.9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64万元,占0.27%;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收入113.33万元,占11.67%;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收入19.21万元,占2%;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收入19.85万元,占2%;水利技术推广收入17.67万元,占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收入31.10万元,占3.2%;住房公积金收入47.48万元,占4.9%。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9.94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5.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73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69.67万元; 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0.2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8.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群众文化项支出17.8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9.13万元;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收入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5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万元;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3.33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19.21万元;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9.85万元;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7.6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1.1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7.4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办公费增加。

2.脱贫攻坚任务中产业扶持力度增加。

3.下村走访视察次数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5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幅度为0.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浪堤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浪堤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3.3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浪堤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依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浪堤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1358.523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2.555524万元,固定资产195.9676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转移支付。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8.04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班次数增多,纸张打印复印数量增多,下村干扶贫工作次数增多,为提高管理水平而增加了成本。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未编制此项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浪堤镇20190328031940465.xls
附件【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