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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是中共红河县委员会领导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以全县广大青少年为工作对象,教育培养他们在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科学技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群众性团体组织。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红河县关工委建设并组织实施。
(2)指导乡镇关工委、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抓好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指导县乡村三级关工委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关工委干部的培训工作。
(4)指导乡镇、学校关工委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活动。
(5)指导全县“五好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6)负责协调各方帮助、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
(7)负责协助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协助做好失足少年帮教工作。
(8)负责协助推进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负责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老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10)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设有:1个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1) 在全县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征订读本,开展征文,演讲等比赛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
(2) 开展青少年现身说法教育活动。组织城区中小学生普法教育活动,以案释法;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配合,充当人民陪审员、代理家长,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社区矫正帮助有困难的服刑青少年人员。
(3) 进一步做好“五好”基层关工委的创建工作。对各级关工委正在开展的创建活动给予指导、督促和检查,争取3年内60%的基层关工委达到“五好”标准。
(4) 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要求开展活动,县法院在部分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进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认真总结创建“留守儿童”的工作经验,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争取全县各个乡镇都有自己的留守儿童之家,使更多的儿童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
(5) 开展农村青年“学科技、用科技”培训班,培养致富带头人,由点及面配合党政搞好扶贫工作。
(6)筹集社会资金救助失辍学学生。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比上年的24.84万元增加0.2万元,上升0.81%。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比上年增加。
支出为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万元,占总支出的8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万元,占总支出的6.55%;卫生健康支出0.77万元,占总支出的3.08%;住房保障支出0.98,占总支出的3.91%。比上年的24.84万元增加0.2万元,上升0.81%。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比上年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其中基本支25.04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2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1.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2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3. 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0.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4.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0.0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210(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0.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1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0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5.0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基本支出25.04万元,财政拨款2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万元、津贴补贴6.7万元、奖金0.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74万元、住房公积金0.9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劳务费8.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费0.25万元。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25.04万元。预算收入共25.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4万元;预算支出共25.04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4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25.04万元,其中:201(类)29(款)01(项)收入21.65万元,占86.46%;208(类)05(款)05(项)收入1.64万元,占6.55%;210(类)11(款)01(项)2019年收入0.74万元,占2.96%;210(类)11(款)99(项)2019年收入0.03万元,占0.12%;210(类)02(款)01(项)2019年收入0.98万元,占3.91%。比上年的24.84万元增加0.2万元,上升0.81%。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比上年增加。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9(款)01(项)支出21.65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64万元;210(类)11(款)01(项)2019年支出0.74万元;210(类)11(款)99(项)2019年支出0.03万元;210(类)02(款)01(项)2019年支出0.9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本年基本支出25.04万元比上年的24.84万元增加0.2万元,上升0.81%。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比上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1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万元,固定资产8.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工作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2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劳务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9年无县级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