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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238-74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200000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交警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 交警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交警大队基本职能: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工作,主要工作: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车驾管业务工作和交通安全宣传及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大队隶属红河县公安局管理,大队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三)主要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是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辖区内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及教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按县级财政部门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大队预算工作编制。

基本原则: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原则。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与财政管理科室联系学习,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

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使用,盘活单位存量,用好财政预算拨款。

厉行节约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绩效管理原则。不断增强支出的责任意识,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结合大队的特点和实际,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透明原则。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 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公开大队预决算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非财政供养5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6.8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36.8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收入473.34万元,占88.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收入30.64万元,占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收入13.79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收入0.6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收入18.39万元占3.43%;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增加主要原因: 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所以增加。

支出为536.8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473.34万元,占88.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30.64万元,占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3.79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0.6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8.39万元占3.43%;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增加主要原因: 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所以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84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536.84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2019年预算数为473.3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2.9万元,主要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用于业务专用材料购置和业务委托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9年预算数为30.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35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9年预算数为13.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7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19年预算数为0.6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金额变动。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9年预算数为18.39万元,较上年20.99执行数减少2.6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6.8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536.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46.4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36.8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基本支出536.84万元,财政拨款53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4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55.72万、津贴补贴支出162.31万元、奖金支出4.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24万元(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37.06万元,水费支出0.68万元,电费支出1.09万元,通讯费2.04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护费1.22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专用材料费8.09万元,被装购置费12.83万元,劳务费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19.8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18万元,公务用车平台费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南部六县生活补贴)。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536.84万元预算收入536.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6.84万元,无其他收入款项;预算支出共536.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84万元,无其他预算支出。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预算收入536.8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473.34万元,占88.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收入30.64万元,占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收入13.79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收入0.6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收入18.39万元占3.43%;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增加主要原因: 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所以增加。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6.8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473.34万元,占88.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30.64万元,占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3.79万元,占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0.6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8.39万元占3.43%;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纳入年初预算总支出,所以增加。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置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结合2018年决算支出情况,合理的预算2019年支出;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实有执勤执法车辆减少,但交通管理工作任务量逐年增加,导致执勤执法车辆使用率加大,车辆燃料费和修理费支出变化情况不好确定。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万元,2018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45人,接待费开支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指导产生的费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74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39万元,固定资产692.7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此项内容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98.6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在非非税核定返还金额147.54万元纳预算收入支出,所以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公安支出:反应装备购置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十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应聘用交通协管员工资支出。

十二、被装购置费:反应警用服装购置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200111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交警大队20190321051421101.xls
附件【云南省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