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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255-58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林业草原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000

红河县林业草原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红河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2)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对国有林、苗圃及集体林,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负责林权、林地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4)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主管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

6)负责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的建设,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7)对木材生产、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管理木材经销,规划指导木材和林产品市场建设,对直属企业的承包经营、项目转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实行宏观管理。

8)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全县农村节能改灶、沼气建设工作,降低木材消耗量。

10)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干部职工的培训。

11)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隶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劳动工资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设有:13个科室:其中行政科室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绿化股、森林防火办,事业科室9个,分别是分类办、规划队、苗圃中心、退耕办、能源站、林技站、森防站、林业工作站、天生桥国有林场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结合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实现林业产业发展,助推精准脱贫工作。2018年全县实施退耕还林9.5万亩,现已完成6.5万亩(其中:先建设后补2万亩,新植苗4.5万亩)投入资金5850万元,其余3万亩按计划于2019年完成。组织申报13家造林专业合作社,覆盖13个乡镇投入资金1240万元

二是2018年我县组织申报林业贴息贷款农户78户,共申请贷款资金44.71万元,现已完成贷款2120万元,补息44.71万元,以工业原料、经济林果等为主要树种造林16054亩。

三是制定红河县城市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共规划绿化面积18000亩其中:城市面山绿化3000亩,通道面山绿化15000亩,截至目前完成8000亩其中已完成:通道绿化5000亩;面山绿化3000亩。还未完成的1万亩,按任务安排逐年实施,到2020年能够全部完成。

积极动员各乡镇、部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截至目前2018年义务植树完成60余万株。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林区平安

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全县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召开会议120余次安排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3300余份,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开展扑火技能培训14期,参训人员达650人次。全年共接到卫星热点3个,经核实均为农事用火,全面未发生森林火灾,实现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二是实施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去综合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甲寅后山火情视频监控系统、车古利博瞭望台修缮。专业队营房建设,完成地基平整和后山挡墙建设,主体建设及相关证件办理工作正在开展中。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工作。一是2018年全县共发生病虫害35300亩,其中:病害300亩、虫害35000亩。防治35300亩,防治率100%。二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检疫违法行为,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涉木、种苗花卉等6个单位和个人,检查苗木12万株,检查木材1223立方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

资源林政工作。一是2018年,全县共受理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审核申报13宗,面积71.9595公顷,全部已批复。其中:7宗是永久性占用,林地面积27.0891公顷;6宗是临时占用,林地面积44.8704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537.3563万元。办理采伐证96份,采伐面积41.1公顷,办理运输证85份,运输1225立方米,均未超过年度指标。二是严格执法力度,2018年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6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2起,林业行政案件104起,严厉打击了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破坏林地、林木资源违法行为。三是认真开展森林督查2018年全县核实疑似图斑999个,面积965.6公顷,按图斑变化原因统计,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71个,毁林(湿)开恳41个,造林、抚育及其他森林经营活动120个,地质灾害自然原因65个,植物季节性变化30个,前地类是非林地425个,其他原因147个。截至目前已移交《森林督查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图斑92个,已查处17个图斑,其中:林政案件16个图斑、刑事案件1个图斑。

湿地保护工作2017年10月开展了湿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核查工作。经核查全县有湿地面积3631.51公顷,其中:自然(河流)湿地面积1133.11公顷;人工湿地2498.4公顷(列入国家湿地公园的梯田面积2132.5公顷,水库湿地面积365.9公顷)。2018年湿地增减调查工作还正在行中,预计12月初完成。

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一是聘请保护区管护人员52名,全面加强日常巡护与监测,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时刻做好野生动物疫情、森林病虫害监测。二是开展 “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点实地核查 “回头看”工作。清除简易窝棚9个(其中:草果地看护窝棚5个,土鸡放养窝棚2个,山羊圈舍1个,草果烤房1个),查处一起保护区公路沿线当地农户建房自用采石行为,行政处罚1人。

三是核查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人类活动点300处,总面积382.062公顷,其中在保护区界限以内有50个。核查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涉及614户841片地块4213.09亩,种植作物以草果为主。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管理有待加强。

(三)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及部门机构优化

一是完成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云发〔2016〕13号)、《红河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改革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单位属性界定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红河县林业局(股所级),实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核定编制14名,设场长1名,内设办公室(含财务)、资源管理室和6个林区管护站(分别为磨勺林区管护站、它龙林区管护站、仰宗林区管护站、洛竹坝林区管护站、坝利林区管护站和利博林区管护站)。

2018年3月,县人民政府将工厂化育苗中心划归林业局管理,并从红河县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调3个事业编制、3名工作人员到国有林场工作。2018年共培育苗木420万株,为我县退耕还林、生态修复等提供苗木保障。

二是强化机构优化,合理设置机构。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38号)及《红河县政府工作部门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8〕12号)文件,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开展机构优化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通过整合和优化机构,进一步明确部门机构职责,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机关、事业编制总量维持不变,所属事业单位由13个调整为9个,精简4个,精简率达30.7%。

二、提高认识,切实抓好部门精准扶贫

(一)认真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助推精准扶贫。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按照州委、州政府精准脱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政策性收入,将退耕还林指标优先安排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再安排非建档立卡户。根据省州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指标,2018年全县下达各乡镇退耕还林指标9.5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6.5万亩,其余3万亩按计划于2019年完成。严格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政策性补助,从2017年开始退耕还林每亩国家政策性补助16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兑现给农户,第一年每亩补助900元(其中400元为种苗款)、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全县2018年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2577户,涉及退耕面积15935亩,享受补助资金4108315元。

二是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助推精准扶贫。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要求,2018年在全县13个乡镇续聘生态护林员87名,同时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省级下达我县的生态护林员指标及县级配备,2018年底前在全县13个乡镇将新聘用生态护林员776名,每人每年劳务收入不低于8000元,通过参与护林工作获取劳务报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

三是森林分类经营,严格兑付补助资金。规范兑付方式,减少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兑付过程的中间环节,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根据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对我县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进行补助,截至目前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15.25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453.5万元,2018年兑付工作已完成。

在架车乡探索试点实施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托管机制工作。通过“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组建管护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户增收。

四是创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根据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个乡镇每个乡镇都已创建1个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共34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80人,建档立卡户占比达81.6%,涉及农户6773户,主要种植了芒果、柑橘、桑葚、花椒、茶叶等经济林,种植面积达35700亩。根据工作进度,目前已拨付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620万元,今年12月底前将拨付其余的620万元补助资金。

五是生态扶贫循环林建设,助推精准扶贫。2018年4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实施生态产业集中式扶贫项目红河县3000亩生态扶贫循环林食用菌菌棒加工原料基地建设,目前已在迤萨镇土台村委会底呸梁子造林1194亩、勐龙村委会义学庄后山造林1215亩、勐甸村委会石榴山、老像山梁子造林591亩,完成造林3000亩,基地的建设为红河县食用菌菌棒加工、种植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提供了平台,带动红河县规模化种植食用菌的同时实现生态修复。

六是开展农村能源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行农村户用太阳能热水器项目,2017年任务2018年实施,享受农村能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110户,折合资金657100元,其中享受太阳能共463户,折合资金463000元;享受成品灶647户,折合资金194100元。

2018年州级下达我县太阳能热水器指标2000台,2019年实施,按照县级安排将全部用于建档立卡户,每户自筹830元安装太阳能,可享受国家补助资金1000元。

(二)严格落实挂包帮扶责任

林业局挂包帮扶点为垤玛乡牛红村委会,属深度贫困村,辖15个自然村、17个村民小组。截止2018年9月牛红村委会有688户34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97户2432人,我局现在有63名职工挂包453户。

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相关要求,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定点挂包帮扶工作。2018年2月、8月、9月先后三次集中开展贫困户走访活动,详细准确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与基本情况,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分析制定帮扶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帮扶明白卡信息。

二是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调整选派工作的通知》(红联办发〔2018〕4号),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驻村扶贫人员,局领导与派驻人员逐个谈话,经本人同意后,按单位在职在编人数10%的标准核定名额,我局派出以副局长带队的6名在职在编精干人员到垤玛乡牛红村委会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三是我局驻村队员自下派开始,认真做好乡镇扶贫工作,抓好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技术指导,林业政策宣传等行业扶贫工作,为垤玛乡牛红村委会规划建设1000亩产业发展基地种植槡椹。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助垤玛乡发展产业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投入资金53.3万元,建设公厕3处、发展冬桃100亩等。

五是林业局干部职工筹集资金5.2万元用于帮助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及养老保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各单位所取得的非税收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执政项目及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定需调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2月统计,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2.8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75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预算总收入752.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预算总收入与上年770.52万元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2名退休人员划转到人事局保中心。

支出为752.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47%;卫生健康支出41.24万元,占总支出的5.48%;农林水支出574.14万元,占总支出76.26%;住房保障支出51.10万元,占总支出6.79%;2019年总支出752.86万元与上年770.52万元相对减少17.66万元,原因是有2名退休人员划转到人事局社保中心,农林水支出减少1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减少3.09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70.52相对减少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752.86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3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收入0.72万元,占0.1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收入0.48万元,占0.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收入85.17万元,占11.31%。

2、卫生健康支出类41.2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41.24万元,占5.48%;事业单位医疗24.97万元,占3.3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2万元,占0.39%。

3、农林水支出类574.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227.11万元,占30.17%;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336.03万元,占44.63%;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11万元,占1.46%。

4、住房保障支出类51.1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项51.10万元,占6.79%。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的退休费未预算,只预算退休公务费,201812月退休人员移交人事局社保中心,行政退休2人,所以比上年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2.8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752.8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28万元、津贴补贴210.71万元、奖金16.44万元、绩效工资92.82万元、关事机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7万元、职工本医疗基保险缴费38.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2万元、住房公积金5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1.2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专用材料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3万元,主要包括:13.73万元生活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基本支出752.86万元,财政拨款75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9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28万元、津贴补贴210.71万元、奖金16.44万元、绩效工资92.82万元、关事机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7万元、职工本医疗基保险缴费38.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2万元、住房公积金51.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1.2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专用材料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3万元,主要包括:13.73万元生活补助。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和草原局2019收支总预算752.86万元预算收入752.8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752.86万元预算支出共752.8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24万元,农林水支出574.14万元,住房保障51.10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收入预算752.8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3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收入0.72万元,占0.10%;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收入0.48万元,占0.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收入85.17万元,占11.31%。

2、卫生健康支出类41.2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41.24万元,占5.48%;事业单位医疗24.97万元,占3.3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2万元,占0.39%。

3、农林水支出类574.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227.11万元,占30.17%;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336.03万元,占44.63%;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11万元,占1.46%。

4、住房保障支出类51.1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项51.10万元,占6.79%。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2019年的退休费未预算,只预算退休公务费,201812月退休人员移交人事局社保中心,行政退休2人,所以比上年减少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19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总支出 752.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5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支出0.7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支出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支出85.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支出41.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支出24.9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项支出2.92万元。农林水支出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支出227.1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支出336.0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项支出51.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农林水支出减少14.5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减少2人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减少2人经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林业和草原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一致,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万元,2018年预算一致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19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总额593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4.12万元,固定资产555.9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林业和草原局2019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2018年预算执行数45.66万元减少1.31万元,减变动主要原因:有退休人员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林业和草原局2019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2019年年初预算只包括本级财力安排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741.86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经费)11万元,不包括上级安排指标;没有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我单位只预算退休公用经费部分;

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我单位只预算退休公用经费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运行2130201款指政府用于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指政府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发生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资和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劳动报酬和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

2019327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111



附件【附件2、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红河县林业局20190327023700645.xls
附件【红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