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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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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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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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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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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浪堤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浪堤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浪堤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浪堤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浪堤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
5个综合办公室:(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五)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帮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乡镇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乡镇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乡镇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辖区内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项整治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管理综合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七)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浪堤镇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浪堤镇政府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5.项目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批复单位)
7.财政所(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浪堤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助推经济平稳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提升、民生持续改善、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开启浪堤镇全方位发展的崭新历程。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以上,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 3%以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保持“稳”的定力、坚持“进”的态势、追求“好”的成效。
1.突出量质并举、速效同增,高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聚焦产业兴旺,以更大决心抓项目、强产业,加快产业升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高质量的实力浪堤。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集中精力紧盯目标任务,快马加鞭,高质量推进俄期、红波洛、娘普部分自然村路面硬化工程、姚安—勐甸(浪堤段)三级公路工程;全面提升浪堤交通运输能力和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协调配合浪堤镇红波洛110KV龙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电力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县级重大项目实施,跑马庄水库建设项目、红绿高速建设项目、一河五库联通工程征地等前期工作;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浪堤镇敬老院),不断提高民生服务保障。2024年全镇项目计划开工5个,合计总投资171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2个(红波洛村委会壹号农场示范养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品村委会大河热区示范种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750万元,占总投资的43.86%;基础设施建设类3个﹝浪堤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项目、娘普村委会须伙龙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项目(浪堤镇)﹞,投资960万元,占总投资的56.14%。二是围绕特色农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全面压紧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万亩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全力保耕稳粮、稳粮保供。三是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哈尼焖哥酒、葛根粉加工和产业加工为依托,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浪堤镇葛根加工厂建设,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加工户,拓宽农民群众增收渠道。
2.突出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为实施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建设留住乡愁的绿美农村。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抓牢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牢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二是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努力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规划省级善治乡村建设项目、集镇新区开发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绿美乡村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部规划家乡等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目标、集中力量,不折不扣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科学谋划示范点带。因地制宜,挖掘潜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示范点,在原有安品村委会安品村、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基础上,谋划俄期村委会马街上寨“彝族传统村落”、浪堵村委会妥勺村“樱花谷”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垤那示范村、安品示范村、“壹号农场”养殖基地、浪堤“焖哥”酒厂、浪堤葛根加工厂为节点,以浪堤集镇为枢纽,连线成片、集片成面,打造一条集特色产业,文化、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林长制,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植树造林,做好林木后期管护工作,狠抓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打击非法偷采资源和违法侵占河道占耕地建房等行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美乡村建设、“两污”处理和风貌提升。做实做细河长制,确保镇域3条河流1座水库1个山塘水体洁净、生态良好,实现天蓝山青水绿地净。
3.突出以人为本、群众满意,高效能办好民生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发展社会事业,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民之所系的大事、民之所需的要事、民之所忧的难事。一是织密更有温度的保障网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打造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浪堤镇“金秋助学”教育发展基金运行机制,提高奖教奖学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三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浪堤。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4.突出信念坚定、勤政廉政,高站位推进自身建设。我们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建设高效政府。注重学习提能,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激励担当作为,在干事创业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让敢干者有舞台、实干者有平台,让担当者无忧、奋斗者无憾。强化效率意识,拿真心暖民心,以实干求实效。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主体工程。三是严守纪律规矩,建设廉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会议、文件实效,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健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10766.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10766.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188.69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减少;项目支出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10766.05元,其中:本年收入11510766.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0766.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188.69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减少;项目支出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10766.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1076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0766.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188.69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减少;项目支出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类)03(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875357.98元,较上年执行数4735209.12元增加140148.86元,主要适用于行政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增加原因为今年人员增加。
(三)201(类)03(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551元,较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178551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增加原因为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变动。
(二)201(类)03(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55000元,较上年执行数355000元一致。
(三)201(类)3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5737元,较上年执行数1952052元增加43685元,主要适用于行政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增加原因为今年人员增加。
(四)201(类)32(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0元,较上年执行数656916元减少656916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减少原因为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变动。
(五)208(类)01(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661142元,较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661142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经费,增加原因为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事务变动。
(六)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9600元,较上年执行数10200元减少600元,主要适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原因为今年退休人员减少。
(七)208(类)05(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200元,较上年执行数4200元一致。
(八)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712719.2元,较上年执行数759978.24元减少47259.04元,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九)208(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52040元,较上年执行数142212增加9828元,主要用于部门死亡职工家庭遗属生活补助。
(十)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91.98元,较上年执行数19229.65元减少2837.67元,主要适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原因为今年人员减少。
(十一)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397.04元,较上年执行数153078.32元增加8318.72元,主要适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增加原因为缴费基数增加。
(十二)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369.06元,较上年执行数213916.91元减少29547.85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十三)210(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5025.91元,较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45025.91元,主要适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十四)213(类)01(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654810元,较上年执行数1117008元减少462198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农业农村人员工资,减少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变动。
(十五)213(类)02(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955元,较上年执行数318420元增加85535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林业和草原人员工资,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
(十六)213(类)03(款)17(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284元,较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217284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水利人员工资,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
(十七)220(类)01(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385882元,较上年执行数532944元减少147062元,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资源事务人员工资,减少原因为人员工资增资及人员增加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
(十八)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97303.88元,较上年执行数528102.72元减少30798.84元,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2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0团组、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2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4次,共计接待2425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依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3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69.12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浪堤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125226.55元,较上年增长5.67%,其中,流动资产2421899.86元,较上年增长-3.34%,固定资产1666579.65元,较上年增长22.39%,政府储备物资36747.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0111
附件【190909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