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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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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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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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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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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6.项目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7.财政所(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增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效;
2.聚焦项目,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3.聚焦产业,拓宽百姓增收渠道;
4.聚焦民生,推动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5.聚焦生态保护,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垤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88574.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88574.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7754.9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88574.02元,其中:本年收入10588574.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8574.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7754.9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88574.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88574.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8574.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754.9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不变,主要原因分析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5073056.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
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支等;
2.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50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及村委会日常运转;
3.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98691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支等;
4.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日常开支等;
5.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11920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支等;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00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日常开支;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日常开支;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642.8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9.2080801死亡抚恤1059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补贴;
10.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6612.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3444.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115.6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26.02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14.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82329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支等;
15.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705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开支等;
16.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485364.72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部分缴纳开支;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本部门不涉及)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4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接待减少136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134000元,上升11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136000元,下降100%。
减少原因为暂未设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4000元,较上年增加134000元,上升11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9000元,较上年增加11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元,上升1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无新增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预防其余公车损毁,保障工作效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长且逐年损毁严重,因此运行维护费只增不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776641.64元,其中,流动资产1629965.55元,固定资产1656676.09元,在建工程 49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5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023.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0111
附件【190912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202402270415287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