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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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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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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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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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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
2.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学习贯彻《红河县“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积极做好我县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工作。
2.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按时间要求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足额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二是加强对中央、省、州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3.持续做好拥军优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二是开展双拥活动,努力开创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春节、“八一”建军节日前夕,及时组织走访慰问县人武部、武警中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优抚对象、特困人员、80岁以上老兵等;三是加强优待证申领常态化管理工作。
4.继续做好褒扬纪念工作。一是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做好烈士陵园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5.加大退役军人领域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国家信访维稳安全的重要论述,认清风险挑战,做好退役军人和支前民兵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278609.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78609.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19051.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义务兵人数以及2024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人数比2023年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78609.56元,其中:本年收入4278609.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78609.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拨款收入增加319051.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义务兵人数以及2024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人数比2023年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78609.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78609.56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466.56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2229091.1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基本民生支出纳入了特定类项目;项目支出26751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4814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基本民生支出纳入了特定类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
1.2080501款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为1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相关经费支出。
2.2080505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918.2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人员抚恤金。
4.2080803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老复员生活补助。
5.2080805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260643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2080808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烈士陵园管理人员工资。
7.2080899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86136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两节”(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慰问,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和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
8.2080901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911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
9.2080904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7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10.2080905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000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基本医疗支出和春节及八一建军节慰问。
11.2082801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922.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2082804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700元,主要用义务兵家属慰问及立功受奖人员慰问。
13.2082850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49609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4.2089999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3332.63元,主要用于财政承担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5.2101101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44828.0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02款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为37006.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101199款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为8811.4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2210201款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358.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10.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10.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875人次。2024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下降的原因是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减少上级部门下来检查工作列支的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573.02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85.28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节约用水用电,减少水电费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89919.69元,其中,流动资产17076.88元,固定资产72842.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8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300111
附件【140009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02230214579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