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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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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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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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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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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兑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3.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工作,承担下级移民开发机构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工程的初验工作;
4.参与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规划、中长期规划;
5.负责监督管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工作;
6.负责移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7.承担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规划安置股、后期扶持股、维护稳定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多方协调,积极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按照移民安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办加强多方协调,与水务、国土等部门做我县正在开展建设的勐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做好涉及征地移民的补偿安置,切实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勐甸水库建设。
勐甸水库建设共涉及征地面积2054.1亩,其中:淹没区涉及应征土地1455.67亩,外延区涉及应征土地598.43亩;目前已完成1108.66亩的征地工作。同时,完成了库底清理验收工作,为下一步的下阐蓄水奠定了基础。
2.加强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推进23年、24年已下达资金的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保障资金的有效支出,提高资金支付进度。
3.推进省级示范项目顺利开工。由我县申请的迤萨镇勐甸村委会旧寨村美丽家园建设(简称)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正与施工方对接前期进场工作,预计本月底能够开工。
4.高效高质谋划项目。按照省、州要求积极谋划2025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计划符合上级要求的同时,符合库区移民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确保所申报的项目能够进一步着力推动库区生产生活条件向高质量发展。
5.配合做好俄垤水库扩建工程相关工作。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于24年2月20日下发了《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县俄垤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办被列入成员单位中的征地移民安置组,为保障受水库扩建影响的群众切身利益,我办将抽调业务骨干参与配合好开展相应工作。
二是加强移民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切实做好移民维稳工作。
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移民思想引导和感恩教育,提高移民的发展意识和勤劳致富的思想。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移民信访渠道,着力解决各种信访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903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9037.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4475.9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人员变动,调出在职人员1人,故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9037.87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037.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037.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4475.96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员变动,调出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9037.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89037.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037.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475.96元,下降4.4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人员变动,调出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04(款)01(项)和201(类)04(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4468.42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8(类)05(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095.2元,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4.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3.8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59.4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开支;
6.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6937.6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开支;
7.210(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8682.81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8.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920.52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元,下降4.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长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减少12900元,下降72.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减少公务接待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增长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严重老化及2023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县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是事业单位,故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67880914.43元,其中,流动资产975668.52元,固定资产41634.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6863611.4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4268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230.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500111
附件【050007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402270939553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