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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4-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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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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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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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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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负责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4.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以及网上信访和网络投诉;承办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县级领导大接访)工作。
7.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向有关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
8.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9.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行业领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高度重视信访。一是严格压实党(组)委书记对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以及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继续巩固“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管领导牵头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健全信访突出问题由职能部门专项工作组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三是根据省、州要求,探索建立领导接访项目化运行机制,建议两办将领导坐班接访、下访纳入每月工作日程安排,实现常态化。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开展源头治理活动,按照省、州信访工作会议提出的“谁引发、谁担责”精神,推动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二是努力提升基层业务水平,积极推广“最多访一次”,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推进信访平台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现代化的信访工作模式;五是推动“枫桥经验”红河化,研究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造信访基层治理工作亮点。
3.推动突出问题化解。一是继续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完善县级领导牵头负责联系镇乡和分管领域信访工作制度,实现接访、处理、督办“一条龙”;二是继续实行突出信访问题包案办理制度,由县级领导、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形成“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三是根据州信访局安排,结合红河县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建立重复信访“回头看”制度,重点督查督办久访不结和程序办结、久访不息的信访问题,推动责任单位多元化解。
4.重点推进重访治理。根据国家、省、州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是我们近三年的重点工作目标。我们将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推动集中治理重信重访和化解攻坚积案难案,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5.治理进京赴省上访。一是落实属地负责、主管负责的工作责任,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确保不出现进京非接待场所登记,不赴省不到市集访闹访;二是成立信访处置政法工作专班,对缠访、闹访、群访等非访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三是对“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保障工作形成常规化的制度机制,确保做到特护期间“零非访”“零差错”。
6.全面构建智慧信访。为了破解信访预警不及时、交督办不精准、分析研判不全面等难题。通过打造“智慧信访”系统,实现“审批改革减时间,数据复用减提交,一件事儿减流程,智能预审减跑动”,提升“线上速度”,以数字化和大数据的方式全面替代传统信访模式,回应群众需求,致力构建“减少在源头、发现在苗头,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街道”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信访工作数据化运行、电子化留痕。切实提升了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及工作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6516.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6516.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41.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1个,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工作开支等增加159191.58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9436.57元,医疗保险支出增加10638.31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3275.4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6516.34元,其中:本年收入1896516.3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6516.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41.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1个,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工作开支等增加159191.58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9436.57元,医疗保险支出增加10638.31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3275.4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6516.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96516.34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516.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41.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1个;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信访业务1033303.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日常工作开支。其他信访事务支出447892.00元,主要用于红河县信访局事业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日常工作开支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719.5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0.4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事业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534.6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开支。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299.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55.23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491.72元,主要用于住房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2.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2.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元,下降2.7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800.00元,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政策,严控日常运转经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128.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0.5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1个。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县信访局资产总额43427.34元,其中,流动资产21807.31元,固定资产21620.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4.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2.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500111
附件【180076红河县信访局202402230852376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