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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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6-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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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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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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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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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11)起草红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红河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
(12)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县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政府优化机构改革的要求,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价格管理股、粮食执法股、粮食调控股、物资储备军工股、能源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下辖非独立核算的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回望2025,县发改局风雨同舟,砥砺前行;展望2026,县发改局信心满怀,蓄势待发。在“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关键之年,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红河县新发展格局,推动红河县高质量发展,助力擦亮红河县“中国天然氧”““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名牌底色,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量体裁衣答好县委“新时代红河全面深化改革”问卷,驱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突出抓好监测分析。按照红河县“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制定2026年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和2026年经济稳进提质措施等政策文件,加强精准监测预警和分类施策,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指导乡镇做好统计工作,应统尽统,颗粒归仓。充分挖掘热区水果、茶叶上市潜力,强化生猪、牛、羊价格监测,做好保供稳价。2.稳住工业经济基础。做好企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跟进省级园区申报工作,高质量推进天然石膏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红河县石膏产业综合开发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及标准化厂房公开招租工作,促成宏玥公司二期、天浩矿业一期等项目建成投产。谋划储备一批农光、茶光互补项目。3.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好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土地资源配置等一系列扶持政策,降低建筑业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利润空间。挖掘符合纳规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力争2026年上半年把目标企业云南诚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升规纳限。4.千方百计激发市场活力。抓住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窗口期,结合实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商家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深入挖掘有发展潜力的拟纳规升规企业,定期监测目标企业营业收入、税费缴纳等情况。围绕哈尼梯田、马帮古城、勐甸康养新区等资源,精深开发推进业态升级,延长旅游市场产业链,打造更多消费新场景、新增长点。
(二)量体裁衣答好县委“新时代红河全面深化改革”问卷,精准发力扩大项目有效投资和稳步增长。
一是责任到人。按照州级既定目标,使承担工作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抓好施工力量调配和各类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集中资金、集中力量,争分夺秒抢进度,一丝不苟抓质量,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二是综合要素。将紧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要素,紧盯新增中央投资导向等稳投资促发展的逆周期调节信号,做好各类争资金项目的谋划储备。三是抓特色产业。着手谋划“十五五”重点项目储备,分近、中、远期三个阶段,策划储备一批具有地方区域优势、带动性强的项目,着力抓好产业项目、“五网”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资,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力度。
(三)量体裁衣答好县委“新时代红河全面深化改革”问卷,拓宽优化营商环境的阳光大道。
近期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针对数据类指标,通过提取2025年度数据,对出现审批事项延时办结或办件量低于上一年的,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约谈部门责任,以约谈提升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对于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实行验收销号管理,完成任务的按照政策+案例+说明归集佐证资料。对尚未完成的,联合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问效,督促按时完成,为今年考核做好准备。在现有联系服务企业渠道和平台基础上,在市场主体集中地方设置1个优化营商环境前哨站站点,作为市场主体向政府部门当面反映问题、各级领导干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的场所。压实“一把手”到政务服务窗口走流程,带头示范、转变理念,守好“责任田”,管好“责任人”。严格贯彻落实《红河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抓好问题收集和问题清单的办理解决,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赢得企业满意。
(四)量体裁衣答好县委“新时代红河全面深化改革”问卷,整合资源高效运转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
统筹推进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倡导零碳、零污、零废的发展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加强推进大白能和大多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做好两座光伏电站接入并网前期工作,力争在2026年建成并网;加强推进红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红河县集中式、分散式风光发电项目规划选址编报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成熟达到申报要求,待省州通知可申报年度建设指标时,及时申报年度建设指标。二是配合做好红河县库博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26年第二季度开工建设。三是做好光伏电站、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已建、在建项目跟踪检查;结合光伏电站、农村电网建设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辖范围内光伏电站、输配电网工程项目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长期与光伏电站、电网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对电网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确保光伏电站、电网建设安全运行。
(五)量体裁衣答好县委“新时代红河全面深化改革”问卷,矩阵充实全方位民生工作。
一是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二是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授权给县级的项目,积极开展好价格调研、监审、调价、定价工作。三是高质量做好粮食安全工作。持续壮大仓储基础建设,扛稳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有序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落实粮食储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36565.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36565.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收入18215737.02元对比增加120828.04元,增加0.66%,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其中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56500元,故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36565.06元,其中:本年收入18336565.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36565.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收入18215737.02元对比增加120828.04元,增加0.66%,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其中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56500元,故总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36565.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336565.06元,其中:基本支出6424365.06元,与上年支出6653137.02对比减少228771.96元,减少3.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工资福利减少;项目支出11912200元,与上年支出11562600对比增加349600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支出3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发展与改革事务20104款支出14174542.5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款支出1112979.8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抚恤金20808款支出214776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及行政事业养老等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支出17113.3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支出333310.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22102款支出429897.36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粮油物资事务支出22201款支出2003945元,主要用于粮食事务运行、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等支出;
重要商品储备22205款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经费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6.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8.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16.67%。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粮食所需资金,包括收购资金、各项费用开支,基本上由国家银行提供粮食贷款解决,粮食企业用收入和财政部门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如粮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或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或被挤占挪用,就不能如数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此产生的对银行欠账称为粮食财务挂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24365.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771.96元,减少3.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工资福利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221618.45元,其中,流动资产13452.57元,固定资产582731.73元,政府储备物资99900元,受托代理资产2525534.1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6525.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9505.55元,流动资产减少195.93元,受托代理资产增加1817216.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空表说明
1.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空表。
2.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采购支出,所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公开空表。
3.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所以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4.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所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公开空表。
5.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所以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附件【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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