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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6-0012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红河县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制定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县处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0.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2.负责红河县的重要内、外宾接待,安排食宿、交通、考察、洽谈等活动;承担县级重要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级公务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1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职责及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为红河县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财务股、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综合监管股、服务保障股,2025年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股所级事业单位1个: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党建统领筑牢履职根基。1.强化政治建设。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集中学习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推动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4次,审议重大事项76项,确保决策科学规范。2.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学、查、改”等方式,做到学深悟透,增强主动抓作风、改作风的思想自觉;共查摆问题4条,全部整改完成。开展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及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监督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22条,目前以监督各单位整改完成。

二是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实现“提质扩面”。1.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证流程。推动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办公用房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转变,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6家单位权属统一登记工作。2.从严核定,实现资源集约使用。根据使用单位人员编制文件核定使用面积,确保办公用房面积不超标。通过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检查,清理整顿、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集中统一调配。今年以来,共为15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总面积为2310.06平方米。3.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审批制度。根据《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环节的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251月至202510月,已完成资产审批事项共41项,总金额18314.33万元;其中,办理划拨事项15项,金额3064.19万元;办理报废或报损事项22项,金额1238.95万元;办理置换事项2项,金额430万元;办理招租审批事项1项,金额21万元;办理出租出售事项1项,金额13560.19万元。4.重点掌握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印发了《红河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单位自查、重点抽查、问题整改”三个步骤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排查,共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19家单位(7个乡镇和12个县级单位),共计739项资产,总计年租金收益为996.19万元。5.积极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一是已完成建立线下县级实体“公物仓”,对各单位闲置设备进行评估,还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内部调剂或放入公物仓,减少资源浪费。二是盘活闲置资产。目前共有5家单位74件闲置资产,金额123598元。

三是后勤服务保障达成“提效节支”。1.严控接待成本。重新修订《红河县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成本,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餐费标准,杜绝超标准、讲排场的接待行为。2.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印发《红河县县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机关后勤服务外包的采购流程、服务标准和考核机制,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实现“花钱买服务、提质又节支”的目标。3.高质高效完成各类接待任务。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公务活动68批次,接待人数达618人次,其中公务接待57批次542人次,商务接待10批次64人次,外事接待1批次12人次。接待对象涵盖了上级领导调研、外事考察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相关人员等。

四是公务用车保障彰显“规范高效”。1.强化制度落实、提升管理效能为核心。4月印发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办法(试行)》红县机事发[2025]5号。6月组织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全体驾驶员召开了2025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9月顺利完成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项目招标工作,确定合作服务公司。2.盘活车辆资源,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20251月至今新增公务用车车辆21辆,其中批复购置6辆,接收捐赠15辆;全县共完成27辆公务用车的报废处置工作,通过规范报废处置,有效清理了老旧、高耗、安全隐患突出的车辆,减少了无效运维成本,同时实现国有资产残值的规范回收;结合“小马拉大车”问题整改,按照厉行节约、合理利用原则,将8辆应急保障用车无偿划拨到部分乡镇管理使用。3.协调各方力量,大力解决拖欠公车运维费问题。组建专项工作组,依托审计整改问题清单,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按照“分类处置、优先清欠”原则,对拖欠时间较长、影响服务商运营的费用优先拨付。截至目前,累计解决拖欠费用121.78万元,结清率达43.8%

五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做到“降耗提效”。1.数据会审见成效。认真开展2024年数据会审工作,对比2023年能耗数据,2024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40%千克标准煤/人,建筑能耗下降1.16%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增长8.9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下降21.8%立方米/人,人均电耗下降15.11%千瓦时/人,我县公共机构能耗实现稳步下降。2.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针对全县机关食堂,制定下发了《红河县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3.聚焦公共节能信息化。积极推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一张网”建设,按时完成了公共机构与用电户名精准绑定工作,全县共131家公共机构,累计绑定机构114家,未绑定17家均为合署办公单位。4.把握各个有效时间热点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在县城小花园广场、机关食堂围绕活动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反食品浪费、使用节能产品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知识,有效地提升公众和干部职工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2025年共开展4次活动,发放宣传布袋100余个,宣传手册200余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1个。截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45辆,实有车辆45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39659.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39659.28,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92896.38对比,本年度增加846762.9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股所级事业单位1(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2名;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提高,所以相关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39659.28,其中:本年收入5639659.28,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965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92896.38对比,本年度增加846762.9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股所级事业单位1(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2名;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提高,所以相关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39659.2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39659.28,其中基本支出4208759.28元,与20253267396.38对比增加941362.9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股所级事业单位1(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2名;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提高,所以相关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430900元,与20251525500对比减少94600元,下降6.20%,主要原因:加强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精细化,厉行节约,所以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5100776.68元,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597.4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3.208(类)99(款)99(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7.39元,用于核算我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4.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381.27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58.42元,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66438.08元,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850000,较20251850000元,增加0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5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1次,共计接待728人次

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39659.28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0776.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904.83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39.69元,住房保障支出166438.08元。与2025年4792896.38对比,本年度增加846762.9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股所级事业单位1(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2名;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提高,所以相关经费增加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3514654.16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53.82元,固定资产13382800.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202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1478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14784.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2辆,账面原值216862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852.3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红河县机关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