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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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6-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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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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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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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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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政协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为:
(1)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的制度。
(2)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八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提案委员会 、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政协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县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胜利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推动未来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县政协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要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面临的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县政协全部履职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为我县制定和实施“十五五”规划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二)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6年,县政协要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进一步发挥好各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各项履职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1.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政协党组要自觉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汇报党组工作情况,提请县委审议全会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协商计划等,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切实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更好发挥在政协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和党组织对各团体、各党外人士、各族各界人士的政治引领作用。
2.不断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在调查研究中务求“深、实、细、准、效”,练好政协工作基本功,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1+2+4+N”常态化协商机制,综合用好同心议政、双月协商和院坝协商平台,鼓励和支持参与协商人员畅所欲言,建诤言、献良策,深入开展协商议政活动,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3.民主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始终保持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健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机制,重点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省州县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开展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调研监督、专项监督和其他形式监督,用好“同心议政”“双月协商”等平台,把民主监督同经常性履职结合起来,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4.持续提升提案工作质效。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对提案选题征集、内容调研、提案立案、交办、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公开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效,提高政协建言资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5.院坝协商工作再创佳绩。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要求,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人居环境治理的盲点、“一老一小”特殊群体的堵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精准选题,充分协商,精准建言,加强协商成果转化,以小切口惠及大民生,推动院坝协商不断规范化、精准化、实效化,争取有多协商成果进入省、州政协典型案例。
6.充分发挥统战组织功能。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委员读书、“书香政协”、理论学习和政治培训,不断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画好最大同心圆。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联系。带着责任和感情把谈心交流、联谊交友工作做深入,把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和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做扎实,更好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提升团结联谊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创新开展政协对外友好交往,支持委员对外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
7.巩固提升侨乡文史品牌。不断巩固提升“馆书同建·存史资政”侨乡文史品牌,突出我县深厚的民族文化和马帮侨乡历史文化,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存史价值高、可读性强的文史精品,2026年计划征集出版《迤萨马帮百门小巷》(暂定名)、《红河县傣族历史与文化》(暂定名)等文史资料;充分发挥县政协新时代协商民主实践中心、文史室的功能作用,常态化做好《红河县政协》半年期刊的编撰出版工作,扩大文史资料的存史面和教育面,有效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
8.深入推进助推经济行动。深入推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政协委员在行动”,聚焦“六项行动”抓好协商议政,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协商议政成果,培育一批高质量提案,反映一批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提交一批高质量大会发言;充分发挥各界别政协委员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优势,聚力招商,助力更多的好企业落户红河;聚焦“六项行动”开展助推活动,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桥梁,持续助推经营主体倍增,动员委员参与消费提振,组织开展企业委员走基层活动;围绕“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合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见效。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化政治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政协机关落实落地。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2.调整优化“两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加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履职本领。配合做好新一届县政协委员的产生工作,调整优化委员队伍,夯实履职根基。进一步加强委员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委员履职尽责。
3.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会风文风,改进调研作风,着力精文简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积极践行省委提出的“生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步曲,强化“两不一是”履职理念,以实干实绩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555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5554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0474.83,增加1.6%,主要原因为2026年五险一金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5554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0474.83,增加1.6%,主要原因为2026年五险一金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支出82555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554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0元,事业支出0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上级补助支出0元,附属单位上缴支出0元,其他支出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0474.83,增加1.6%,主要原因为2026年五险一金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02(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6,073,436.28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2,470.90元,增加1%,主要原因为:2026年五险一金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201(类)02(款)04(项)2026年预算数为234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会及常委会会议经费,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1000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为:2026年缩减预算,厉行节约。
3.208(类)05(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较上年的12600元执行数增加0元,增加0%,无变化。
4.208(类)05(款)05(项)2026年预算数为757,296.64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较上年执行数元增加24,417.44元,增3%。主要原因为:2026年养老保险预算数为调调标后金额,预算数增加。
5.208(类)99(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417.48元,较去年增加156.93元,增加12%,主要原因为失业保险基数调整。
6.210(类)11(款)01(项)2026预算数为338832.11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保险,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24.63元,增加3%,主要原因为:2026年缴费基数调整,预算数增多。
7.210(类)11(款)02(项)2026年预算数为15,592.27元, 较去年增加1,726.26元,增加12%,主要原因为事业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事业医疗预算数增加。
8.210(类)11(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39,030.31元,较去年减少871.88元,减少2%。主要原因为2026年基数调整,行政人员减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9.221(类)02(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519,271.68元,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17,583.00元,减少2%,主要原因为:2026年预算人数减少,公积金减少。
10.201(类)02(款)50(项)2026年预算数为210,497.00元,较去年增加22,419.00元,增加12%。为本单位事业人员相关经费,主要原因为:2026年预算事业人员预算五险一金基数调整。
11.208(类)08(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43,548.00元,较去年增加12,288.00元,增加39%,为本单位遗嘱人员补贴。主要原因为:2026年遗嘱补贴标准提升且遗属补贴人员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7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1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88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73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养老保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我机关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机关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工会经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公务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4,409.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19.10,减少主要原因为:2026年预算批精简,预算数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9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07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2026年完善细化预算,将劳务派遣费用纳入年初预算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66345.54元,其中,流动资产9286.84元(其中:其他应付款9286.84元),固定资产1866345.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907.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1905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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