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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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6-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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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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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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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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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州委、县委及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作为成员社的乡(镇)供销合作社、村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提出建议,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的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现代物流体系、融合发展体系、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密切同农民的利益服务连接。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组织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县内外供销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监督、审核成员社资产处置、重大资本运作以及重大商业活动。
9.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及经济发展股、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名称是: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核心指标圆满完成,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农产品购进完成40188.38万元;销售总额完成137011.17万元;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068.22万元;有机化肥销售完成10058吨;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完成6188.21万元;消费品零售额完成53712.07万元;连锁经营销售额完成36403万元;再生资源销售额完成127.8万元。冷链物流营业额完成12.08万元。二是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2025年11月企业利润总额-263.43万元;资产总计4263.84万元;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282.08万元;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836.54万元;农资企业总收入307万元;农副产品企业营业总收入533.00万元;农副产品企业电子商务营业收入120.00万元;日用消费品企业营业总收入63.22万元;基层社营业总收入557.00万元;基层社所有者权益273万元。
(二)全面从严治社,党建引领成效显著。
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制定工作清单,压实责任,对基层社、社有企业深入开展摸排,推动供销综合改革提质增效。坚守宣传阵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县供销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年内组织集中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判4次,营造供销发展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提升党建质效。圆满完成党总支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及党支部书记,确保基层党组织依规运行。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促进各项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智慧党建”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稳步提升党员政治素养。坚持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指导督促2个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生资公司为支撑,抓实“党建+供销”工作,确保农资供应质优价稳,不断提高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开展。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社、治企,不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精心统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不正之风,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将作风建设列入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议题,严格执行《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管理办法(暂行)》,作风建设得到不断强化。学习教育期间班子成员共讲了4次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党课,共观看3次警示教育视频,学习省、州、县典型案例通报文件,以案警示,增强遵守相关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2 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次,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面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举办读书班1次,查摆问题3次,查找班子问题4个、班子成员问题8个,均已整改完成。四是打造清廉供销。健全完善《中共红河县供销联社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县供销联社“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依法管理社有资产,持续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坚持以身边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对基层社、社有企业及内设科室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为农服务提质增效,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以生资日杂公司为核心,健全农资配送中心,深化与农资生产企业合作,保障农资储备充足。常态化开展12个农资销售点培训与检查,全年销售有机肥7497吨,切实维护 “放心肥”“平价肥” 市场秩序,稳固供销社农资销售主渠道地位。二是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依托红农商贸有限公司,构建 “线上线下结合、内销外销并举” 模式,充分利用 “832” 平台扩大销售,全年农副产品销售额约440万元,其中线上销售额220万元,“832” 平台销售额112万元。在马帮文化街区建成农特产品展示中心,与 “红河九红” 旅游商品展销中心融合,集中展示九类高原特色农产品,有效破解 “卖难” 问题。三是突破品牌培育与创新,红农商贸有限公司成功注册 “哈仰姆葛根面”“云上梯田高原特产” 等商标及 “H” 类商标,斩获两项发明专利,申报备案相关技术证书,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聘任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农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
(四)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推进资产优化与项目,完成基层社资产摸底排查,升级改造老旧资产,改善经营环境;参与垤玛乡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并负责运营管理;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施工,社企资本联动效应凸显。二是逐步恢复基层组织,垤玛供销社、甲寅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稳步推进乡镇供销社恢复工作,基层服务触角持续延伸。
(五)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助农增收成果丰硕
一是在甲寅、垤玛等地搭建集生产、加工、冷链、仓储、销售于一体的食用菌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食用菌产业,同时吸纳甲寅、垤玛等基地周边农户就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辐射带动周边200户菇农参与标准化种植,统一技术指导与保价收购,户均年增收2.5万元。二是持续做好红河县林下食用菌种植项目,截至目前,在阿扎河、乐育、洛恩、宝华、甲寅、垤玛等7个乡镇林下种植食用菌131万包,所产食用菌采用农户自行销售和鑫煌农业公司统一回收方式销售,为农户解决销路问题,食用菌种植项目预计产生经济效益828.64万元,带动农户974户种植食用菌,户均增收8500元以上,同时带动采摘、分拣等季节性务工430人次,务工收入约126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6074.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6074.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210.52元,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6074.09元,其中:本年收入1786074.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607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210.52元,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6074.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607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474.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10.52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保基数变动;项目支出1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款)156569.3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9977.21元,主要原因人员2026年差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在主款反映,导致208款比上年减少幅度变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款)81728.9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64.15元,主要原因社保基数变动所致。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6款)支出1442493.4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差额拨款退休人员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7652.8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差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在208款反映,导致216款与上年相比增幅加大。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款)支出105282.3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0.76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年初预算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990.00元,较上年减少10元,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990.00元,较上年减少10元,下降0.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差额拨款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资金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差额拨款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资金项目,项目资金285088.32元,用于发放差额拨款退休人员的工资,设有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编制说明中保留模板内容,数量、金额列示0)
红河县供销联社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011.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71.5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县供销联社资产总额4012877.09元,其中,流动资产14459.4元,固定资产104725.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93691.8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602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50.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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