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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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6-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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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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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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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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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3.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红河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管理中心
2.红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3.红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4.红河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5.红河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6.红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红河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8.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开展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污水处理厂运维,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污水达标处理;二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四是保障公路路灯电费及维护,推进老旧街区亮化工程;五是强化党组织建设,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427,584.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427,584.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726,595.92元(2025年预算收入24,700,988.34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6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置经费、城市管理建设资金等项目预算,同时优化人员经费保障,财政拨款额度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27,584.26元,其中:本年收入30,427,584.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27,584.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26,595.92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重点项目预算,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和政策调整,提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政拨款额度同步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27,584.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27,584.26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6,242.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47,299.09元(2025年基本支出11,698,943.59元),增长29.47%,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临时工工资及保险经费,且按政策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缴费等标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5,281,341.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9,295.83元(2025年项目支出13,002,045.75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置经费、城市管理建设资金等项目,同时原有项目预算根据工作需求适当调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397.70元,占总支出0.45%,用于工会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2,355.31元,占总支出5.23%,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3. 卫生健康支出723,731.78元,占总支出2.38%,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4. 城乡社区支出27,011,160.63元,占总支出88.77%,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核心工作;
5. 住房保障支出961,938.84元,占总支出3.16%,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相关支出均为部门本级城乡建设、设施维护、执法保障等支出,无对下级单位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4,000.00元(2025年预算210,000.00元),下降16.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减少12,000.00元(2025年预算58,000.00元),下降20.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非必要公务接待,优化接待流程,减少接待频次和标准,故预算较上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000.00元(2025年预算152,000.00元),下降14.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2,000.00元,下降14.4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减少非必要出车,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成本,故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下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购置费预算保持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资金(预算9,801,137.00元)
1.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覆盖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处理”体系及一体化清扫保洁体系,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及洗手台达标运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 核心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保洁和亮灯率≥100%,49座公厕、18座洗手台达标运维,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距离=17公里;
效益指标: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100%。
(二)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维护管理资金(预算1,910,500.00元)
1.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2. 核心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申请全年污水委托运维费≥1,389,949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95%;
效益指标:提高水质质量=100%,减少水体污染;
满意度指标:相关部门及群众满意度≥98%。
(三)全年公路路灯电费及维护资金(预算800,000.00元)
1.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推进老旧街区亮化工程,保障路灯正常运行,提升城市亮化率,方便群众出行。
2. 核心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全年预算路灯电费=80万元,路灯维修费用支出≥7万元;
效益指标:城市亮化率≥90%,改善县城招商引资环境;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四)生活垃圾处置经费(预算2,190,000.00元)
1.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转运至指定焚烧发电厂处置,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
2. 核心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累计转运垃圾=6,830吨;
效益指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效率=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部门,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履行核心职能及重点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是部门收入的主要来源。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一次性或阶段性支出,如专项工程、设施运维、专项执法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编制说明中保留模板内容,数量、金额列示0)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5,857.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354.60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497,503.10元),增长37.8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临时工相关公用经费,且城管执法、项目调研等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差旅费、办公费等运行经费需求上升,预算按实际工作需求相应调整。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562,104.58元(含农危改还本付息委托业务费372,104.58元、生活垃圾处置委托业务费2,1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5,095.83元(2025年委托业务费387,008.75元),增长562.0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置委托业务,需支付垃圾转运处置相关费用,同时原有委托业务按工作进度调整预算,导致委托业务费大幅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86,438,845.88元,其中,流动资产4,410,368.66元,固定资产282,028,477.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41930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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