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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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6-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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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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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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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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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流动就业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宣传贯彻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贯彻执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审核、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6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即:政府机关1个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股、事业人员管理股,财务室、档案室;所属事业单位设有4个,分别是:
1、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
3、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以上所属4个事业单位属于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改革创新,做好人才人事工作
(1)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25年我县公开招聘和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人,其中:“红河奔腾”专项招聘教育类人才2人、卫生类人才3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8人(乡镇48人),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1人;聘用免费师范生5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3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三支一扶”期满转为事业人员5人。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缓解了重点行业人才短缺问题。
(2)严格落实人事调配制度。严格执行人事调配的有关规定,按照《红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调规定(试行)》,严把人员进出口关,严禁违规进人和逆向调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往外县118人,外县调入12人。
(3)认真落实工资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联合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考核核定2024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并督促各单位全部兑现。开展了2025年度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正常晋升的内容包括机关工勤人员晋升岗位工资档次,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办理审批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40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31人
(4)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年度考核工作,审核4776名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优秀951人,合格3671人,不定等次150人,不合格4人。审核结果优秀率控制在省州规定的范围内。
(5)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2025年全县正高、副高级职称申报采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线系统申报。审核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人,同意提交评委评审7人,评审通过1人;审核申报副高级77人,同意提交评审77人,评审通过42人;审核申报中职367人,同意提交评审365人,评审通过351人;审核申报初级142人,同意提交评审139人,评审通过139人。考核定职34人。
(6)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2025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2119份,目前,保存档案数量13209份,传递流动人员档案315册,提供流动人员档案查阅637人次。
2.坚持就业优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增长。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稳就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关键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努力提高就业创业容量和质量。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5人,完成任务数600人的100.83%,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0人,完成任务数80人的1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4人,完成任务数80人的117.50%。登记城镇失业人员110人,失业率为3.93%,控制在5%的指标内。
(2)农村劳动力培训扎实有效。抓住年初“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劳动力集中返乡的黄金时段,结合市场化用工需求,按照工种技能分类分批组织就业培训,重点针对45岁以下能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重点围绕电工焊工、果树修剪、烹饪厨师、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挖掘机操作等10个市场竞争力强、对就业创业帮助较大的工种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水平、持证率和培训后就业率。全县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30333人次,完成任务数14200人次的213.61%。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80人次,完成任务数3060人次的100.65%,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50人次,完成任务数50人的100%;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87人,完成任务数325人的119.08%,其中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4人,完成任务数45人的164.44%。
(3)农村劳动力转移扎实有效。全面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群众增收,制定印发了《红河县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县202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充分发挥4支就业工作队伍作用,突出做好“稳和留”,极力抓好“转和调”,全力做实“补和保”。全县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34420人,完成任务数120400人的111.65%,转移就业率72.79%,其中省外转移就业34540人,完成任务数26100人的132.34%。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56164人,转移就业率82.33%,完成任务数50738人的110.69%,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7312人,完成任务数12128人的142.74%。务工总收入达40.89亿元,其中脱贫劳动力务工收入达17.52亿元。
(4)就地就近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坚持体系建设、盘活产业、托底安置共同发力,持续推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一是推进体系建设增强“全服务”能力。抓实“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牛多乐热区水果产业建成普所龙“乐业驿站”,围绕“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建成凹腰山“乐业驿站”,目前在迤萨镇勐兴社区建立了县级“巧工坊”就业服务中心,其余12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巧工坊”就业服务站。二是盘活产业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全面盘清全县经营性帮扶资产共78处,盘清闲置厂房、校舍等113处共7.26万平方米,目前已用活17处1.41万平方米。全县累计“招小商”14家,建成“家门口的务工车间”12个,新增就地就近就业岗位1570余个。培育1个县级党组织领办公司和13个乡镇党组织领办公司,创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1364个。三是加强就业帮扶筑牢“托底线”基础。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脱贫人口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拓宽渠道,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地就近就业。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5727人,25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01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15人。四是持续加强创业就业政策。继续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脱贫人口提供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带动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就业。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9人,发放金额3714万元,完成任务数147人的101%,带动就业322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57人,发放金额3887万元,完成任务数157人的100%,带动就业340人。
3.持续提质增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116人,其中:参保职工9495人,完成任务数9400人的100.01%;征缴保险费5395.52万元,共发放养老金5722.75万元。
(2)失业保险。全县参加失业保险7772人,完成任务数7700人的100.02%。实际征缴659.6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76.3万元。
(3)工伤保险。全县参加工伤保险12605人,完成任务数12600人的100%。征缴314.07万元,工伤待遇支付271.74万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5179人,完成任务数184300人的100.4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1216.56万元(其中城居保征缴收入3301.49万元),支出9282.51万元,累计结余30014.55万元。已申领电子社保卡157560张,申领率为58.7%。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225人,其中:在职参保5932人,离退休2293人。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征缴收入13727.38万元,共发放资金17011.31万元。
4.提升执法质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咨询人次150人次。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日常巡查20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0个,涉及农民工1700余人;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5次,接访欠薪诉求7件,解决7件,涉及人数28人,涉及金额30.35万元;受理欠薪投诉案件27件,追回225人农民工工资323.18万元;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4份,电话回访投诉登记50多人次;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2件。全县50个在建项目均严格落实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户。50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实行了总包代发工资和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全县在建项目已全部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缴存率达100%。已依法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用账户,筹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核实国家和省级层面转办的欠薪投诉案件251件,办结251件;其中:云南省劳动监察系统(12333)接收欠薪投诉案件55件,办结55件;全国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接收113件,办结113件;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系统接收80件,办结80件;网络舆情动态3件,办结3件;各类欠薪平台投诉办结率均达100%,办理情况严格按程序上报,无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情况。
(2)做好信访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时受理、限时办理、高质量办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行“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使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调解在线申请服务。2025年共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5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涉案金额103.69万元,调解结案14件,调解成功率10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无涉及新就业形态和“双减”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3)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好劳动用工备案。目前全县劳动用工备案单位及企业86户,签订劳动合同3768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实现了对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状况的动态监管,同时开展了网上劳动用工登记系统备案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254523.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254523.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59138.0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上年度中央就业资金支付率已达标,今年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254523.68元,其中:本年收入81254523.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254523.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59138.0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上年度中央就业资金支付率已达标,今年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254523.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254523.68元,其中:基本支出79973558.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01445.7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行政和事业人员退休费;项目支出1280965.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2307.64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减少了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及云视频会议经费、就业资金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448元,其中:行政运行80000元,事业运行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61448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64779.98元,其中行政运行4746221.98元,事业运行191855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847641.4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7352695.9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388598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8959.52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和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就业补助156417.55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81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8317.55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死亡抚恤464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死亡家属抚恤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1.91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89652.8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4635.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800.9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16.11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180000元,其中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15185.88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等。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普惠金融发展经费:用于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2930.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776.0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9395375.13元,其中,流动资产1511150.51元,固定资产7884224.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0817.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933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465.46平方米(无偿划拨),账面原值1180572.0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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