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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
3、拟定红河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4、组织《红河县志》和《红河县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5、搜集保存红河县地方志文献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开发、利用红河县地方志资源 ;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着力实施精品战略,年鉴编辑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按照省州“一年一鉴”的要求,及时制定了《红河县年鉴》(2017)编纂工作流程,县委、县政府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年鉴资料供稿及修志补充资料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年鉴编纂工作。一是认真编纂《红河县年鉴》(2017)。以创精品年鉴为目标,统筹推进资料搜集、整理、修改和图片采集等各环节,仔细校对修改,努力打造精品力作。全县98家承编单位顺利完成供稿任务,经年鉴编辑股认真修改编辑, 11月底前出版发行。《红河县年鉴》(2017)在装帧、版面设计、条目设置、资料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拓宽思路,开拓创新,着力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二是按时报送省州年鉴资料入编任务。按照省州的要求,我办于4月底分别向《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红河州年鉴》编辑部提供了我县入编资料及图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7,60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7,602.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882.36,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年鉴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03,058.78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058.78元,占总支出的98.19%;项目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1.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8,359.97,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3,058.7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元,具体开展年鉴出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05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359.97,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3,16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鉴出版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9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96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275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5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预算的40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425元,下降7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25元,下降7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00元,下降73.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5元,占46.09%;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占53.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对县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36.0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42,197.42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10.42元,固定资产118,2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69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273.7元,固定资产减少101,9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预算绩效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部门直接从财政部门或者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常和专项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部门开展办公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部门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部门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公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与会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