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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20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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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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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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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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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000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23号),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职能是:1.承办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红河县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红河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红河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3.协助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红河县人民政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红河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红河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7.围绕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红河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8.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清理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助红河县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务,为红河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和各类政务服务。9.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红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红河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镇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10.协助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红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1.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12.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红河县人民政府和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14.负责红河县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15.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16.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17.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管理。18.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和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行政科、法制办(红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督查室(红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应急办(红河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外事办(红河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围绕中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一是坚持高标准办理文务。2017年,共制发各类文件489件,登记处理各类文件4043件,处理传真电报及一般性政务通知172份,起草、印发各类讲话稿103篇,及时编发各类会议纪要38期。二是坚持高质量承办会务。2017年,共接收、转播和召开各级省州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信号(含会议、培训、调试)208场次,承办县政府常务会8次,组织大型会议、活动200余次,组织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导调研和视察活动300余次。三是坚持高效率处理事务。电子政务方面: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县级68个部门全覆盖,13个乡镇全覆盖,全县88个村委会已接入45个。全县OA系统使用人员2260人,制作新型电子印章213枚,发放U盾(电子印章密保)158个,培训指导OA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共计340余次。应急管理方面: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完善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上报应急值班信息12期,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公车管理方面: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73辆,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公务用车平台调用方式,有效配置了公务用车资源,确保公务出行。后勤服务方面: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2017年共接待134批3033人次(不含县级陪同领导及工作人员)。外事方面:积极争取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帕希斯·特蓬姆常务副县长率县政府办、县旅游局2位领导和诺丽果汁厂、占巴大米厂2家企业一行11人参加云南省商洽会。积极推动国际友城工作,双方实现互联互访,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红河县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市塞塔尼县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草案)》。
2.突出重点,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信息调研力求高质高效。坚持每日至少上报2条信息,全年共上报州政府信息500余条,截止10月底被州政府《红河信息》、《红河政报》和《信息专报》采用25条;收集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来稿共3700余条,编发《政务信息》15期110条,《政情快报》46期510条,编写政府常务会议新闻通稿9期;撰写各类汇报材料、会议纪要、理论文章73篇,被《云南网》、《新民网》《云南日报》、《红河日报》等国家及省州媒体采用稿件20篇。
二是督查督办力求一抓到底。充实《红河县政务督查工作制度》、《红河县政务督查工作联络员制度》、《红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部门协调配合制度》,加大督查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汇报机制,强化政府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工作,防止由于职责交叉或前后衔接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相互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产生。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点项目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并会同县纪委,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把自查、督查情况进行对照分析,找准症结,提出意见,增强督查实效,落实督查效果运用。2017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活动7次,与县委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3次,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25件,编发政务督查通报2期,政务督查专报17期;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84件,政协委员提案147件,办复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三是依法行政力求四化同步。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17年清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1件,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07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严格按程序办事,健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32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106名人员参加法制培训,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围绕关乎社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听证事项7件,促进行政过程公开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约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清理确认全县行政执法主体68个和行政执法人员858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立案办结5件,为县政府及其部门审查各类合同协议23份,提供法律咨询28件次,促进行政问责制度化。
四是信息公开力求真实便民。不断完善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红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9525条,访问量达762人次,及时解答督办县长信箱来信78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76件(批),办结368件,在办8件,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 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3. 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85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XX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37万元,占总支出的96.43%;项目支出41万元,占总支出的3.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8.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69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3.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州对县考核及全县综合考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
4.其他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为项目类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989.56 |
41.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85.20 |
21.0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884.25 |
21.0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707.63 |
21.00 |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73 |
0.00 |
|||
2010307 |
法制建设 |
3.26 |
0.00 |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3.52 |
0.00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70.80 |
0.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88.30 |
0.00 |
|||
20125 |
港澳台侨事务 |
0.95 |
0.00 |
|||
2012506 |
华侨事务 |
0.95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3.51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3.51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19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4.32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85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0.85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0.85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0.00 |
2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0.00 |
2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0.00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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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万元,完成预算的3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1.0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车辆压缩而支出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1.57万元,下降12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36万元,下降20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6万元,增长3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车辆压缩而支出减少,各类督促检查、交流学习、举办大型活动场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占60.24%;公务接待费支出13.66万元,占3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应急、调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指导、交流学习、大型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从本部门过户支付乡镇资金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资产总额1045.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99万元,固定资产831.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3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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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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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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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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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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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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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45.98 |
213.99 |
831.99 |
421.89 |
294.54 |
0 |
115.5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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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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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考核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三公"经费,指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111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250305324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