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设有:组织民管工作、劳动保护、宣教部、经审办、财务女工部、综治维稳、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组织民管部、职工来信来访、职工医疗互助、统计、办公室、保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是引领职工群众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一活动一工程”,引领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引领职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会改革,引领职工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实施精准扶贫,引领职工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2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合计12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总工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有人员调入。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县职工服务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接待人次128人。主要用于基层工会来办事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万元。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