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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20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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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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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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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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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4901000
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红河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措施,制定粮食中长期安全规划,保障县级国家粮食安全。
(2)负责辖区内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的管理和社会粮食流通的调查和统计工作。
(3)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军粮供应和专项粮食供应工作。
(4)负责指导粮食流通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粮食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红河县粮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的要求, 按照省、州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粮食系统工作会议提出的“123456”的工作思路,局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粮食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心,以粮食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抓改革、抓主业、抓基础、抓产业、抓监管,积极推进我县粮食经济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7年粮食工作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情况
(1)粮食流通管理工作。
<1>、粮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县粮食局适时对县内集贸市场销售的粮油进行质量检查和价格监测,每周按时上报市场粮油价格监测周报。充分发挥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粮食流通安全执法力度,把好入乡镇、集市、社区、学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通过制作展板、宣传标语、粮油产品样本,举行咨询讲座等形式开展粮食安全消费、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在元旦、春节、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安全消费和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对中小学校粮油安全专项检查3次,出动人员10人次,车辆4辆次,悬挂横幅12条,标语38条,制作专题展版2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咨询人数600余人。一年来我县城乡市场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没有发生粮食食品安全事故。
<2>、粮油保供稳价工作不断完善。指导并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县粮油购销公司做好粮油平价销售点日常营销工作,确保平价粮油店的营销工作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安全、规范、便民、卫生。对平价销售点销售的粮油定期进行抽检,做到按时向州粮食局上报平价粮油销售点销售旬报。
<3>、政策性粮食的监管工作切实有效。一是加强对储备粮的监管,督促储粮企业严格按照“三专一符”的要求,做好储备粮的储存、轮换收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储粮企业包括储备粮在内的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的清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帐实相符;二是切实加强军粮供应的监管,适时深入军粮供应点和部队,了解供粮情况,充分听取部队意见和要求,督促企业以优质服务做好军粮供应工作。对供粮企业军粮进行了2次质量抽检,保证军粮供应进货渠道符合要求,等级合格,质量安全,做到让官兵吃的放心和满意。
<4>、粮食统计工作深入开展。
在做好日常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同时,根据我县不同的粮食生产海拔区域、品种和产量等情况,开展完成2017年度农村居民固定调查点存粮情况3个乡镇、35户。
(2)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
<1>、2017年1—12月红河县粮油购销公司销售粮食1258吨,销售收入691万元,其中:平价粮油销售644吨,销售收入356万元。2、政策性粮食管理有质有量,储备安全,军粮、救灾救济粮供应到位,平价粮油供应点品种齐全,价格合理,质量安全,群众消费放心。
<2>、推进“放心粮油”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工程,积极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示范点工作。科学规划粮食供应网点,按时保量做好中小学校和军用粮油供应工作。全县有1个“放心粮油”示范企业、1个“放心粮油”示范点、1个平价粮油销售点和3个应急供应点。2017年1---12月为26所中小学校供应学生营养餐粮油1234 吨,其中:大米1158吨,食用油76吨。
(3)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局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粮食储存仓库专项督查。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深入所属企业粮仓、门市、加工点开展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好、粮仓、厂房、门市周围防火、熏蒸药剂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粮食储存是否安全等为重点的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了上半年生产安全零事故、零火灾。
(4)抓粮食产业发展,创红米品牌。
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以甲寅、宝华、乐育梯田为核心,以红河县粮油购销公司和红河酷爱梯田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大投入,发展梯田红米产业,打造撒玛红、七彩梯田等红米系列品牌。红河酷爱哈尼梯田有限公司和红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被认定为省、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提高我县农民梯田红米的种植和管理水平,实现粮食增产粮农增收,2017年2月27日,县粮食局邀请县农科局2名农业专家到宝华镇期垤村委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培训。县粮油购销公司在宝华朝阳村委会实施300亩红阳3号新品种示范种植基地,并实行订单农业,不仅能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将大大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有效保护哈尼梯田非物质文化遗产。1--12月,红河酷爱哈尼梯田公司通过电商平台网络销售红米112吨、销售收入507万元。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销售红米2吨、销售收入2.8万元。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
(5)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敬业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岗位责任,强化机关作风管理,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使机关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宗旨,坚强信念,全心全意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廉洁、高效、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思想理念。
<2>、全力做好精准扶贫,挂钩帮扶工作。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开展挂帮包、转走访活动。建立了局机关干部职工与切初村委会帮扶结对67户。2017年全局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挂钩联系点,了解联系点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联系点出谋划策,理清发展思路,给党员上党课,为扶贫联系点办好事、办实事。并局抽调2名副科级干部长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帮助解决村委会和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帮助解决切初村公房建设物质水泥10吨。
<3>.认真抓好信访办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群众合理诉求得到维护。办结了《张闾同志关于粮食系统职工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办理信访件》办理工作。
2、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是局机关人员年龄偏大,编制人员不够,被抽调参加中心工作人员多,开展业务工作难度大。
(2)是公务经费严重不足,机关日常正常运行困难。
(3)是国有粮食企业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如跑马路商贸中心的开发验收结算问题。
(4)是现有国有粮食企业经营不活,企业完全依赖托市收购等政策性,习惯了吃政策饭、吃补贴饭,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自身优势没有发挥,抗御风险的能力弱。
(5)粮食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哈尼梯田红米系列产品因缺资金、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存在营销不畅的问题。
(6)州级重点项目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选址、可研等前期工作经费筹措困难。
(7)县级储备粮的轮换、保管费用低,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储和保管成本不断增加,储备粮的管理难度大。
3、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大局,全力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抓产业、保供给、稳粮价,克服一切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军需民食,确保粮油市场基本稳定,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州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升粮食行政管理水平。继续抓好机关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完善制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粮能力。
(2)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做好县域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做好年度粮食购销工作;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与县市管局配合严厉打击不法粮商。加强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储备库存、军队、学生营养餐粮油检验检查监督工作。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油经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节约成本开支,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加强粮食仓储管理,继续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活动,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集中整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积极开展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粮食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抓好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项目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
(5)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搞好粮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粮油”工程,进一步提高粮油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水平;做好中小学校粮油供应的协调和质量监管工作。继续与外地粮商合作,搞好粮食平衡调入,特别是中小学学生营养餐粮油的调供,充实粮源,确保全县粮食安全,供需平衡。
(6)抓好粮食产业发展,积极做好“撒玛红、可丫梯田红米”系列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工作。
(7)全面完成2018年县级储备粮轮换收储任务。
(8)做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建、党风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管理工作任务。
(9)进一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按照上级的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10)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上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扶贫挂钩点贫困户的动态管理和帮扶脱贫摘帽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全局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科员0人,工勤人员3名。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离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54.23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61万元,占总收入的26.2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9,占总收入的6.5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8.07万元,占总收入的3.17%;2220101(行政运行费)161.80万元,占总收入的63.64%;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1.17万元,占总收入的0.46%。
收入结构分析表
功能分类码 |
功能分类名称 |
收入金额 |
占比%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66.61 |
26.20 |
2080505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6.59 |
6.53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费 |
8.07 |
3.17 |
2220101 |
行政运行费 |
161.80 |
63.64 |
2220112 |
粮食财务挂账 |
1.17 |
0.46 |
收入合计 |
254.24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财政预算实际支出230.37万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26万元,占总支出的23.1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9,占总收入的7.2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8.07万元,占总支出的3.50%;2220101(行政运行费)151.29万元,占总支出的65.67%;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1.17万元,占总支出的0.51%。
支出结构分析表
功能分类码 |
功能分类名称 |
支出金额 |
占比(%)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3.26 |
23.12 |
2080505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6.59 |
7.2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费 |
8.07 |
3.50 |
2220101 |
行政运行费 |
151.29 |
65.67 |
2220112 |
粮食财务挂账 |
1.17 |
0.51 |
支出合计 |
231.08 |
100 |
当年支出增长率:-0.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粮食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20万元,支出比上年231.08万元减少0.71万元,减少0.3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粮食挂账利息1.17万元在做就算是被财政局国库股工作人员调到项目支出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支出230.37万元比上年支出231.08万元减少0.71万元,减少0.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9%。主要用于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粮食局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255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9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医疗保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县粮食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粮食局部门资产总额57.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0万元,固定资产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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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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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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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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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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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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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7.52 |
51.4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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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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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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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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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购买办公设备(惠普打印机一台1460.00元,联想电脑两台10450.00元)。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绩效自评信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与会议费等。
红河县粮食局
2018年10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4901111
附件【红河县粮食局2017年公开决算数据(1)201810261056171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