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212-33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000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个私经济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6)依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 履行职责,强化统计服务水平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紧紧抓住“投资、四上企业运行情况、财政收支、城乡居民收入”等热点指标,加强与各部门协调对接,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丰富统计产品,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窗”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发展目标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信息资料分析开发力度,认真做好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

(二)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亲自挂帅,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精密协作,“机构、办公地点、经费、人员”四落实到位,“两员”甘于奉献,宣传动员全覆盖,使普查各阶段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结合《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流程》要求,800多名县、乡、村三级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实地入户,逐户现场采集登记报送”的原则完成全县辖区内13个乡镇597个普查小区59726户农业经营家庭户、27.5万农村人口的普查登记上报,其中包括81户规模农业经营户、16006户贫困建档立卡户;完成了149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

(三)高度重视,稳当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密切关注改革新动态,加强分析研究,提前预判统计改革对我县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按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认真研究国家新的GDP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及数据下管一级的操作办法,紧紧围绕GDP在总量、结构和速度上如何做好季度衔接及全年走势研判,同时抓好非公经济、文化产业等核算与常规行业核算的接合、完善工作。二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严格执行新投资统计制度,切实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报表、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联网直报以及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非联网直报工作,切实做好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审核管理。三是推进工业统计改革。加强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监测工作,做好“升规纳规”工作,努力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四)精准发力,稳步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工作,县政府加强对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为成员单位的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1010日至11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全县住户调查业务样本轮换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领导,县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排部署全县样本轮换工作,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统计员、辅调员参加了会议。1013日至16日,在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摸底调查工作,据实采集村委会(社区)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完善抽选调查户资料,为开户调查夯实基础数据。1026日至1030日,县统计局分三个组,班子成员带队,业务骨干参与,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对全县15个调查点,150户记帐户进行政策宣传、确定记账户及零距离业务培训。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有序推进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将为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民生政策提供积极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

(五)统筹兼顾,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着力实施“强基固本”行动,提升“双基”建设水平,深入落实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加强企业统计,不断促进 “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的工作指导,加大县乡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严把单位审核入库关,不断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

(六)依法统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深刻认识坚持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实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反映实际、统计数据准确适用。一是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糖业公司、云梯酒店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上报数与检查数相一致。二是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全面核查,对7家工业企业、2家重点服务业、2家房地产、3家住宿业和1家零售业等共15家四上企业和7家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全面核查。三是加强数据评估工作,与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对事关GDP测算的指标进行有效对接,对一些出现陡升骤降的指标进行重点分析、提前警示,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

(七)从严治党,推进统计系统自身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党领导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扎实开展好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务实高效的统计干部队伍,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实现统计新作为、开创统计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46万元,占总收入的80.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9.30%。与上年对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就因为2017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需要对普查指导员他普查员进行培训,开展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经费较多,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2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73万元,占总支出的99.77%;项目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长了38.57%,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红河县13个乡镇每个乡拨付了2万元工作经费,2017年红河县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所从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4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红河县13个乡镇每个乡拨付了2万元工作经费,2017年红河县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职工的绩效工资,所从日常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49.65%,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已在2016年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为资料开发等收尾工作,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2017年专项统计业务项目支出5万元、专项普查活动项目支出1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0%。与上年对比下降27.79%,主要原因2016年开展的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已在2016年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为资料开发等收尾工作,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贫困监测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的45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地方统计调查队有辆自用车,该车没有占用统计局的车辆编制,2017年年初预算时只预算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列入预算,所以该车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时,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就超出了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8万元,增长21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67.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地方统计调查队有辆自用车,该车没有占用统计局的车辆编制,2017年年初预算时只预算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列入预算,所以该车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时,本单位的“三公”经费就超出了预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81.07%;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18.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辆车归平台管理使用,另一辆留红河县统计局使用)。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7.79%,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的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大部分物资和设备采购已在2016年支出完毕,2017年主要为资料开发等收尾工作,故项目支出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59万元、差旅费4.35万元、培训费8.27万元、劳务费1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4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27万元,固定资产111.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72

33.27

111.45

0

39.36

0

72.09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没有开展绩效自评信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省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省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111



附件【红河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290913134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