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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cz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201000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招商局属县政府办事机构,承担红河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职责,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实施、管理、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以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13662”精准扶贫总体战略目标,结合红河县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规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新型工业、特色农业、现代商贸 “三轮驱动”战略重心。挖掘资源,包装项目,盘活项目,采取“走出去,迎进来”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大引强,主动对接项目,积极跟踪项目,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确保我县招商引资实现年初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省外到位资金完成情况。上报州级的招商引资项目90个,协议总投资57.47亿元,其中新签约项目49个,协议总投资33.2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6.16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数36亿元的100%,较去年同期增长13%

2.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完成情况。上报州级的工业项目28个,协议资金22.68亿元,其中结转项目10个,新签约项目18个,实际到位资金12.29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数12亿元的102%,较去年同期增长8.5%

3.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红河万阳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于1118日增资200万美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4.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目前上报2(待州级确认), 完成目标任务数2个的100%。分别为:1. 红河县20万吨精品石膏饰材粉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1.1亿元,2.红河县生态鹅养殖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协议总投资1.6亿元。

5.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落地项目完成情况。目前已上报8个项目,完成目标任务数8个的133%。分别为:1.红河县柑橘种植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10000万元;2.红河县20万吨精品石膏饰材粉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11000万元;3.红河县生态鹅养殖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协议总投资16000万元;4.红河县食用菌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协议总投资10000万元;5.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2.8亿元;6.红河县棕竹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5000万元;7.红河县三川糖业有限公司甘蔗种植基地及有机红糖(黑糖)厂建设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26600万元;8.红河县红河密姹红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13600万元。

6.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完成情况。目前已上报项目10个,完成目标任务数8个的125%(已确认6个),分别为:1.红河县生态鹅养殖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协议总投资16000万元;2.红河县尼美自驾游帐篷营地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3000万元;3.红河县茶叶种植及深加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23000万元;4.红河县食用菌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协议总投资10000万元;5.红河县三村乡渔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4100万元;6.红河县撒玛坝梯田景区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28000万元;7.红河县棕竹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5000万元;8.红河县三川糖业有限公司甘蔗种植基地及有机红糖(黑糖)厂建设项目,协议总投资26600万元;9. 红河甲寅健民医院项目(待确认),协议总投资8000万元;10.红河县红河密姹红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协议总投资13600万元。

7. 六大重点产业到位资金比重完成情况。上报州级的招商引资项目90个,协议总投资57.4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6.16亿元,其中六大产业类项目58个,协议总投资协议总投资44.3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7.91亿元,比重达77.2%,高于州下达的40%以上的目标任务。

8.在谈项目12个:(1)云南红石矿业有限公司二十五万吨石膏粉生产技改项目;(2)红河县葛根系列产品加工项目;(3)光伏发电建设项目(4)中医医院融资发展项目;(5)华侨国际交流中心;(6)红河县大羊街乡鲁初村哈尼奕车古村落保护开发项目;(7)红河康养循环旅游度假小镇项目;(8)棕都大厦建设项目;(9)红河星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0)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11)红河谷农特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12)红河谷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以上12个项目意向总投资达16.82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河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个坚持”、“五个着力”工作思路,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摆在突出位置。一是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乡镇,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压力。二是先后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招商引资工作,追加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万元,出台《红河县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导向、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为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对涉及招商引资的具体事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考察、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对重要客商亲自接待、亲自会见、亲自商谈。今年以来,县委张书记、县政府和县长已分别带队外出招商2次、3次,分管副县长4次,招商地域涉及北京、天津、广东、成都、贵阳、重庆、上海等地。四是高度重视南博会暨投资贸易洽谈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宣传红河、推介红河,提升红河对外知名度和展示红河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今年6月,主要领导带队参加了南博会、云南省百县云品出滇系列活动暨县域品牌发展峰会,7月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省工业经济联合招商引资推介会,为全县优势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特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实施等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狠抓项目建设。围绕资源、突出重点,搞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一是依托天然石膏资源、农副产品资源、旅游资源等方面优势,从县域内共收集100余个项目,将成熟度较高、市场前景好、投资见效快、产业链条长、财政贡献大、安排就业多的27个优质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二是将优质项目制作成红河县重点招商项目册,利用展会、商会、专项推介等各种平台和渠道,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三是对签约的重大项目,严格实行代办制和县级领导分包联系制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倒排落地计划,促进项目尽快履约。特别是对一些新签约的重大项目,及时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和例会制度,坚持至少每月集中研究一次,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增强对方投资信心,对投资方的不同意见或者项目落地中的有关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竭尽所能地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三)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以改善投资环境为基础,在抓好项目管理的同时,着力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尊商、爱商、护商、亲商、安商”的目标,切实抓好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一是狠抓软环境建设,为招商引资保驾护航。对己落户的企业或重点项目实行县、乡领导联系责任制,同时对相关县直部门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定点包干制度,负责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项目,明确专门的领导班子全程跟踪服务,对县内所办的手续限期办理,对需上级办理的手续项目,由对口的县直部门派人办理或陪同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实行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推行一站式办公,为外商在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及交费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

(四)强化跟踪服务。一是强化健全服务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做好外来投资决策前的政策咨询服务、项目审批中的代理服务、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以诚信、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取信于企业。二是强化招商引资责任感,做到时时以招商引资为先,处处以招商引资为上,事事以招商引资为重。三是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建立健全外来企业档案。建立签约项目档案、外来投资商信息库,采取与企业座谈、上门走访、电话跟踪等形式了解掌握企业投资动态、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快,快建设,投产快。四是强化服务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使此项工作有责可究、有责可问,实行季通报制度,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采取以上工作措施,2017年以来,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较大突破,先后引进了道源石膏、滇红茶业、三川糖业、浩宏物流、中安安控、贵州大自然、云菌王农业、密姹红柑农业、善水农业等省内外企业入驻投资,新签或启动了一批涉及山棕产业开发、农特产业加工、石膏工业品及环保节能新材料制造、城镇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招商局为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1个办公室,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加挂“红河县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主任由局长兼任。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红河县招商局今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2万元,实际决算数为283.1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83.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增加110.59万元;增加预算的最主要原因是追加基金收入110.59万元和本年度政府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50万元,其余部分属于工资薪金的正常晋升数;与上年收入数235.05万元相比,收入增加48.12万元,主要原因基本也即是政府支持的50万元追加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8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7万元,占总支出的61.19%;项目支出110.59万元,占总支出的38.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今年支出数为284.96万元,与上年支出数487.44万元相比,支出减少202.48万元,在支出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要减少今年基金支出仅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10.59万元,而去年支付了291.6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15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了141.6万元;由此,仅在基金支出中就多于今年支出181.0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支出相差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招商局招商引资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7万元。与上年支出178.02万元对比相差不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7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110.59万元,与上年补贴291.60万元相比,补贴资金有所下降,主要是新项目引进及开工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致,无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办公、水电和修理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万元,从2月份起从社保发,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

10城乡社区(类)支出110.5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政策性补贴。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倡履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资金管控机制。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支出数9.38万元增加18.01万元,增长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7万元,增长21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1万元,增长1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一直偏紧,无法及时开支接待客商和车辆维修费用,而今年政府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万元后,有些费用进行结算而致。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占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万元,占58.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9万元,比上年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9万元增加支出7.7万元,维护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主要是由于车辆老旧,修理费用大副增加,仅今年就大修2次,致使费用逐年增加修理费,还有用于相关招商引资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10.31万元,其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政府支持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追加了50万元,因以往年度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遗留的负债较多,所以今年加快支付以往年度留下的债务,从而账面上看是增加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上已包含了支付以往年度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一致均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招商局资产总额25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83万元,固定资产46.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3万元。今年未处置房屋建筑物和未报损其他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8.60

211.83

46.77

 

24.87

 

21.9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万元,主要采购会议桌、办公沙发、椅子和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除此外无其他货物、工程、服务方面的支出。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201111



附件【2017年度红河县招商局决算公开2018102711442388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