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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22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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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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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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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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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000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妇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的基本职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红河县妇联由中共红河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团结和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
6、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的开展。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
3.搭建关爱援助平台,为贫困户、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群众性;
4.开展庆“六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5.继续推进妇联“贷免扶补”,完善创业就业服务平台;
6.开展“革除陋习创建文明新风家庭”活动不断为脱贫攻坚注入正能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7.开展“培树城乡万名巾帼示范带头人”推荐评选活动,积极动员全县女性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加快发展;
8.全面推开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夯实妇联组织的基层基础 ;
9.组织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妇女健康水平;
10.开展“金秋圆梦行动”,帮助困难大学生实现大学梦想;
11.开展“妈妈家”项目,为促进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和谐和健康发展,提高家庭和社会稳定,早日脱贫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妇联是县委直接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机关亊业编制1名,工勤人员1名,妇儿工委办事业编制1名;县妇联现有干部职4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工勤人员1名。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红河县妇联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联2017年度收入合计13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3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38.27万元对比。收入降低3.07%,主要原因: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收入较上年比较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1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2万元,占总支出的99.25%;项目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7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142.98万元支出对比,支出降低6.13%,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缩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妇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22万元。与上年142.98万元支出对比,支出降低6.83%,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缩减。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女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0万元支出对比,支出增加100%,主要原因:以前年度未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万元项目支出属妇儿工委办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妇儿工委办正常运转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42.98万元支出对比,支出降低6.13%,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3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33.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相关文件执行,控制本单位陪餐人数,控制接待标准,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2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上升28.0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相关文件执行,控制本单位陪餐人数,控制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9万元,与上年65.83万元对比减少支出45.3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缩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妇联资产总额8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82万元,固定资产25.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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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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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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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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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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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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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3.36 |
57.82 |
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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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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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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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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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联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丰县妇女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妇联专项业务类和发展建设类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妇联除其他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保障原妇联幼儿园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出及妇联幼儿园房屋维修等而产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指促进农村妇女发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发展技能,用于农村妇女技能参观培训、科学素质宣传活动增加等。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111
附件【(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241008593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