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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czj/202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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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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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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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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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对我乡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2017年,全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2643万元,比上年增长24%。固定资产投资4.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891元,比去年增长12%。各项存款余额1.7081亿元,贷款余额为0.7924亿元,比去年增长13.3%、16.6%。为实现以上目标,全乡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狠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定措施,求精准,力求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紧紧围绕《浪堤镇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我镇精准脱贫攻坚任务,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对所有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和再确认。针对贫困户建立贫困户基础数据库,完善贫困户“一户一册”档案,做到贫困户家庭情况、生产资料状况、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五清楚”,并逐项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措施,做到一户也不掉队。通过挂钩帮扶干部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使每户至少有一条以上实质性帮扶措施。按照年度脱贫攻坚总体目标,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标对表,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二)夯基础,抓项目,不断强化发展动力。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2017年计划实施20条44公里,批复实施31.4公里,并完成招投标。加快推进乐浪公路建设,迤北公路浪堤段扩宽工程顺利推进。启动实施咪东、哈木普、欧脚龙、妥勺公路。以群众投工投劳,政府补助物资的方式,共发放水泥1000多吨,对扒里夺、虾里、坡垤、大龙上寨、大龙下寨、乔地街、查垤、洛玛、查尼、红土寨、金竹林、新寨、昂龙、垤那、上下土鲁白等自然村卫生路进行硬化。计划完成马龙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项目、浪堤镇标准化卫生院、安品革命老区建设、安品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安品、浪堵两个整村推进项目,王家寨、马家寨、坡垤3个省级重点村项目,马龙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妥勺、小浪堤一事一议项目。加快推进浪堤敬老院建设。整合活动场所建设资金325万元,新建妥勺、查尼、欧脚龙、小浪堤、浪施、次阿、坡垤、大龙上寨、朋垤、娘额、大龙下寨、规普等村级活动场所12个,扩建上土鲁白活动室,修缮阿龙上寨活动室。启动实施浪堤镇引水管道工程(虎街河水库至浪堤集镇)。认真做好浪堤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品美丽乡村、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浪堤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前期工作。
(三)抓整治,去顽疾,改善人居环境。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态势。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体系,确立镇级总河长、河段长、村专管员工作机制,加强对境内河湖库塘整治的领导工作。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计划投入资金10.5万元,在垤那至集镇、洛那公路、虾里至乐浪公路沿线种植樱花7000余株。开工建设25个农村卫生公厕(安品4个、红波洛6个、浪堵3个、浪堤7个、洛那2个、娘普1个、虾里2个),其中:水冲厕8个,改水冲厕3个。加快推进灯光亮化工程,持续开展提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
(四)惠民生,补短板,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有条不紊推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争取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稳步推进。完成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新建大田、扒里夺、大龙三个村卫生屋。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加强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实现规范化民生资金管理。全镇低保、五保实行阳光评定、公开透明、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不断推进乡村文化事业,启动实施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计划完成安品革命老区陈列室建设。加大对农村篮球场建设的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五)强机制,促和谐,加强社会治理。
坚持巩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加大对基层矛盾纠纷的预警和排查调处力度,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辑枪治暴,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校园环境、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思想平稳,社会稳定。
(六)抓改革,转作风,持续增强政府效能。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使之常态化。坚持“一岗双责”,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持续改善作风。坚持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主动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深入实施,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政府形象全面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浪堤镇人民政府。
2.浪堤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410.792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XX万元,占总收入的XX%。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272.914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958904万元,占总支出的40.38%;项目支出1354.956万元,占总支出的59.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浪堤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7.95890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浪堤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956万元。与上年对比数额增加了,主要原因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产业扶持力度增加,危房改造数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XX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XX%。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399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6%。主要用于员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文化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1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劳保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开支;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31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5. 农林水支出1025.0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2%。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支出。
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562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国土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国土事务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6%。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708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3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样的主要原因是用其他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591848万元,下降77.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75448万元,下降76.24%,公务接待费减少1.4164万元,下降94.2%,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其他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8368万元,占97.55%,公务接待费支出0.0872万元,占2.44%。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3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36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领导下村巡视工作,接待来访人员等车辆产生的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72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次,接待人次8人次。主要用于县级领导来镇上巡查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10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6%,主要原因是用其他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浪堤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570.2524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219904万元,固定资产161.0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90588万元,固定资产不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20.806891
1425.546271
195.26062
108.2659
10.6675
0
76.3272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2017年采购总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浪堤镇人民政府公开表201810251103211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