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35254-009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0-23
-
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000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是: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依纪从严治党,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依规依纪从严治党,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共红河县纪委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主要表现为:力求体现完整性、可靠性和公开性,坚持以下原则:1、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2、正确处理国家预算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系的原则。3、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的原则。4、坚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78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其他收入6.05万元,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0.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7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5万元,占总支出的99.69%;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0.3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9.0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及工资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增加纪检专项业务。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项目经费己全部支付,纪检室工作己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屈拨款总支出的98.9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预算的59.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的34.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36万元,下降36.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5万元,下降3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1万元,下降33.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占41.57%;公务接待费支出17.96万元,占58.43%。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纪律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接待人次1365人。主要用于纪律检查工作人员业务来往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及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纪律检查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7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03万元,固定资产50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0.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8.1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6.46 |
68.03 |
|
333.95 |
69.09 |
0 |
105.3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9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上级要求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己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用于扩建警示教育基地80平方米、办案区改造150平方米、成立七个纪检室。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支情况己作说明,没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我州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111
网站支持IPV6滇ICP备2022007610号滇公网安备53252902000115号
网站标识码:53252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