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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300-86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000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13、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红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红河县卫生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州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精神,以“群众能否得实惠、医院能否得发展、政府能否得民心”为标准,以健康扶贫工作为重点, 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统筹兼顾、创新举措,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主要开展的工作有:1、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群众满意度。3、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浪堤、洛恩、大羊街、乐育卫生院标准化改扩建已竣工验收,新建5个标准化卫生室。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5、扎实开展“关爱妇幼儿童健康行动”6、实施“光明工程”及贫困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工作。7、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8、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9、防治艾滋病工作取得成效10、计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11、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成效显著12、招商引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即1、行政单位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3、事业单位有:红河县人民医院、红河县中医医院、红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宝华乡卫生院、红河县车古乡卫生院、红河县大羊街乡卫生院、红河县垤玛乡卫生院、红河县甲寅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架车乡卫生院、红河县浪堤乡中心卫生院、红河县乐育乡卫生院、红河县洛恩乡卫生院、红河县三村乡卫生院、红河县石头寨乡卫生院、红河县迤萨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8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8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962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1.07万元,占总收入的41.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370.42万元,占总收入的57.9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08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对比减少1043.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建项目财政拨款减少和退休人员划归人社局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4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7.30万元,占总支出的88.58%;项目支出2217.88万元,占总支出的11.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对应的相关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9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6.84万元,主要原因为乡村医生补助、特岗医生补助和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而不列在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27万元,主要原因有:1、基建项目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017年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再由卫计局转拨;3、规范支出类型,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列在基本支出中。

具体项目如下:

1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50.60万元;

2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283.83万元;

3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8.56万元;

42100403款妇幼保健机构34.30万元;

5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17.96万元;

6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21.07万元;

72100601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64万元,其中:拨下级附属单位项目经费3.33万元,乡村医生中医培训1.31万元;

82100717款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7.85万元;

9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9.07万元,其中独生子女和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124.89万元。

102130504款卫生室房屋建筑物构建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6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46%。与上年对比减少2947.6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和退休人员划归人社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7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2080501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685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3%主要用于:(12100101款行政运行306.41万元;(22100199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48.51万元;(32100201款综合医院630.85万元;(42100202款中医(民族)医院222.57万元;(5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50.59万元;(6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2031.68万元;(7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1.65万元;(82100401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52.73万元;(92100402款卫生监督机构132.85万元;(102100403款妇幼保健机构194.17万元;(11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16.66万元;(12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97.79万元;(132100410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万元;(142100499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万元;(152100601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64万元;(162100716款计划生育机构128.59万元;(172100717款计划生育服务46.19万元;(182100799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7.84万元;(192101101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7.38万元;(202101102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50.83万元(212109901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3万元。

3、农林水支出(213类)3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0.51万元和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预算的4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8万元,完成预算的7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0.49万元,增加10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14万元,增加12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8.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购买车辆21.26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8万元,占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占11.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27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红河县疾病预控控制中心没有疫苗冷藏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拨下属附属单位的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下拨下级附属单位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25125.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60.46万元,固定资产11692.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80.2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92.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125.65

11560.46

11692.16

6785.05

470.59

1053.3

8441.07

 

1480.24

 

392.7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20万元,其中货物351.20万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年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主要针对资金到位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项目实施的群众满意度,通过自评,加强了资金的风险管理意识,更好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022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111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附件【红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