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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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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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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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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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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1000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供销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承担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
(4)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维护基层社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
(6)承担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如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报务、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领办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种农村行业协会等。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销售总额完成107317.9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6.26%,比去年同期增长45.28%。
2.农副产品购进总额完成12478.99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4.79%,比去年同期增长30.39%。
3.连锁销售额21513.33万元,完成任务数126.55%,比去年同期增长60.39%。
4.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完成44058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25.88%,比去年同期增长61.67%。
5.销售各种农用化肥21178吨,完成任务数的105.89%,比去年同期增长9.11%。
6.营业收入225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1.58%。
7. 电子商务销售额38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92%。
8.社有企业实现利润47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4.44%。
9.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数5000万元,完成1360万元;提报项目数2个,目前已完成2个。
10.建设农资连锁店6个,完成任务数6个的100%,其中:新建2个,改造4个。
11.指导创建“两社一会”方面,新增专业合作社33个,完成任务数6个的5.5倍。累计指导创建省级示范社10个(其中有1个已申报等待批复),州级示范社10个。
12.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建设。站点维护15个。发送农产品信息15000多条,直接和间接促成交易金额近25000多万元。
13.根据《红河县红河谷电商扶贫第一村建设方案》(红政办发〔2016〕160号)目标任务,目前已进驻电商扶贫村的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快递物流共22家,“八展馆”的建立工作基本完成。
14.已获县政府批复同意,注册成立了云南供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县分公司。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葛根收储、加工、销售工作,共收购鲜葛根198.14吨,生产葛根粉19.9吨,已注册商标“哈仰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收入合计33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红河谷电商扶贫第一村建设及运营支出42.5万元;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万元,占总支出的97.55%;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5%。与上年对比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流通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支出减少。“乡村流通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是指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便民超市、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的建设、提升、运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供销联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供销联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供销社以前年度中央政策性挂账损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是“乡村流通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支出减少。“乡村流通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是指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便民超市、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的建设、提升、运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县供销联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工资、社会保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弥补政策性挂账损失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占预算数的2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占预算的28.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数,压缩了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7.17万元,下降8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长/下降比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8万元,下降72.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减少接待人员,压缩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所以未产生相关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我单位已取消了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基层社、“两社一会”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行业协会、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人员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接待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如下方面:人员经费占比70.27%,日常公用经费占比29.73%。支出总额中的日常公用经费198.7万元中,红河谷电商扶贫第一村建设经费、生产发展支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行业协会支出51万元,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67%。项目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用于弥补消化供销社历史形成的中央政策性财务挂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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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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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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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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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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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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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3.79 |
145.12 |
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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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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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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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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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供销联社资产总额16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12万元,固定资产1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4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乡村流通工程”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是指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便民超市、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的建设、提升、运行。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1111
附件【红河县供销联社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201810230436275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