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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304-64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妇计中心隶属红河县卫生局主管的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事业全额拨款补助的非盈利性医疗单位。是全县唯一的妇女、儿童保健专业机构,承担着妇女、儿童系统保健及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婚前健康体检、妇幼公共卫生的执行与考核、对各助产机构接生技术的业务指导,是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中心。

开设妇科、产科、内儿科等临床科室,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婚前保健、基层保健等保健科室,检验科、B超等辅助科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11万元,占总收入的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12.57万元,占总收入的2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85万元,主要原因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今年的财政拨款人员减少,去年有工资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1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315.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没有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6,主要原因是去年有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妇幼保健项目支出(危急孕产妇救助、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2%。与上年对比增加18.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事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公共卫生支出52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4%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及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危急孕产妇救助、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9%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4.医疗支出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2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逐渐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4万元,增长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4万元,增长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妇幼卫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4,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妇计中心车辆运行维护。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87.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3.73万元,固定资产773.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7.09

813.73

773.36

149.23

58.32

 

565.8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
、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妇幼保健院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