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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135311-36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2
  • 时效性
    有效

宝华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1000

 

宝华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宝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宝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农村和谐。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乡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亿元,比2016年增长1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24亿元,完成任务数7.5亿元的70.28%,实际投入4.7亿元;招商引资新签约、新开工项目3个,投资总额为1.01亿元,到位资金0.8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70元,同比增长13%;各项存款余额1.58亿元、比年初净增长2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0.41亿元、比年初净增长84万元;全镇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83.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5.4万元,增长22.61%;全镇完成财政支出4595.64万元,政府性债务1645.42万元。

2. 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后劲增强

传统产业:全镇主要经济作物种植16171亩,其他经济作物种植7598.8亩,粮食作物种植30328亩,粮食总产1120万公斤。生猪存栏46732头;大牲畜存栏5141头,出栏2285头;山羊存栏3953只,肉羊出栏2411只;家禽存栏221298只,出笼268203只;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量4910.5吨,禽蛋产量达215吨。发展50头以上的养猪专业户12户,100头以上的2户;特色嘎他鸭蛋养殖户4户,千只鸡养殖户2户。

旅游业:面向国内外文化旅游宣传进一步加强,分别在央视和云南电视台播出我镇旅游文化宣传片,开展一系列旅游文化活动和节目展演,成功举办《云上撒玛坝 醇情哈尼人》梯田实景演出活动。旅游总收入逐年增加。推动哈尼梯田、民族文化、民族节庆、观光农业等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加快具有宝华特色的旅游经济开发,年内引进游客35万人次,并积极推进风情商业步行街、土司府项目建设。

3.脱贫攻坚稳步推进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落实乡镇包干的扶贫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完成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镇共有建档立卡户19529120人,其中已脱贫9874997人、未脱贫9654123人。完成贫困户信息采集1952户(其中新识别194604人)、贫困村信息采集67个(行政村和自然村),完成措施录入1825条(含67条、不含新识别194户)。二是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工作。严格控制安置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完成塔龙、贵丛两个易地搬迁点建设,现172842人(其中建档立卡130642人)已全部入住,已到位资金2611.1万元,已支付资金2516.59万元,村内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中。三是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全镇四类对象”C级危房户999户,D级危房312户,无房户26户(其中建档立卡户C712户、D252户;低保户C242户、D53户;特困供养户C32户、D7户;残疾人贫困户C13户、D0户。),到位资金803万元。目前,省级下达年度任务数150户已全部竣工。县级下达年度任务数148户中已完成C级改造80户、D级拆除重建21户,竣工率达68.2%2017年预脱贫户中住C级危房40户、D级危房36户,现已全部竣工入住,实现稳定脱贫。四是做实产业扶贫工作。坚持种养结合稻渔共作的思路进行产业扶持,全镇(含县级挂包部门)共发放鱼苗13.8吨、泥鳅苗1503万尾,养殖面积达3885亩、覆盖910户建档立卡户;发放猪仔395头、鸡苗5535羽、鸭苗2680羽,覆盖553户建档立卡户。即将对122户预脱贫户和2017年纳入的345户建档立卡户发放户均一亩的水果种植(桃子441亩,脆柿子26亩)。五是抓好金融扶持。全镇共向204户建档立卡户发放小额贷款910.4万元,其中农村信用社95468万元、农业银行109442.4万元。六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完成建档立卡户因病住院440人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约305.76万元和二次补偿金额284.99万元的报销,实现1952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一是实施整村推进。2017年全镇投入420万元实施宝华、安庆、朝阳三个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惠及22个自然村217810587人。主要实施村内道路硬化4187.6立方米、进村道路硬化6805.98立方米,新建和修缮排污沟及盖板94997.1米,新建活动室5331.52平方米、修缮3个,活动场地硬化306.783平方米,新建卫生公厕5个,砌挡土墙61340.8立方米,新建水池2个、垃圾池1个。启动建设嘎他、俄垤整村推进项目,概算总投资280万元,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二是启动建设红河县哈尼梯田旅游新农村建设上山项目,概算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1.新建道路。新开挖道路1140米,完成计划数的80%2.旧路改造。拆除民房一栋及镇兽医站、林业站办公房和宝华供电所,拆迁补偿185万元。铺设青石板过车路面8320平方米,完成计划数的95%3.场地平整。完成土石方开挖20162立方米,完成计划数的30%三是抓好村级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建设。计划总投入500万元。1.完成活动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饮水、坝塘、村内道路建设已完成60%3.即将进行太阳能路灯安装、活动场地平整及硬化482平方米、搭建彩钢棚482平方米、砌挡土墙129.12立方米等。四是完成撒玛坝游客中心改造和停车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4800万元,已完成投资3970万元,完成率达83%五是建成撒玛坝梯田景区栈道2.37公里、完成投资871万元,建成AAA级旅游厕所2座。六是切实抓好旅游环线征地工作,完成72户征地、发放征地款58215.8万元。六是启动撒玛坝综合服务区长街宴购物街及土司文化展览馆项目建设、总投资约6000万元,项目2017年已投入资金1600万元,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3800万元。七是切实抓好旅游环线征地工作,已完成72户的征地和发放58户的征地款215.8万元。为进一步推进宝华镇文化、旅游发展奠定了基础。

5.人居环境有效改善

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宝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宝华镇城乡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到制度上墙。二是加强公共设施完善力度。投入130余万元,购买垃圾清运车3辆、路面清扫车1辆、装载机1辆、可载式垃圾箱28个、木制垃圾果皮箱40个。建600立方米的自来水处理厂一座,蓄水约2万立方米;安庆村委会碑赊下寨垃圾中转收运站一座,占地6亩,投入资金35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选址及征地等前期工作,占地面积5亩。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对镇域内脏、乱、污、堵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方位开展全民清洁大行动出动装载机清扫路面40余次,清除垃圾120余吨,清理卫生死角500余处,疏通水渠水沟40余条,清理农村三堆”150余处。拆除两违建筑房屋7幢、临时搭建简易处所6四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建立镇、村两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河库河长全覆盖。印发了《宝华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并强化督促落实,有效保护了全镇河流生态环境。

6.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围绕脱贫攻坚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教育方面:一是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抓实控辍保学工作,抓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利用赶集日、旅游文化活动、微博、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教育振兴金秋计划的宣传力度。三是贯彻实施教育两免一补。发放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3144251.52万元,生活补助1588175.3万元;发放小学生享受一补” 1963135.4万元。卫生方面:一是完成全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23210份,建档率91.2%二是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条件,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老年人生活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三是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发放各类健康资料2863份,开展公众咨询活动6期、个体化健康教育1129人次。计划生育方面: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时兑现各类计生奖励政策。共发放补助金9.096万元,其中奖扶5.916元、特扶3.18万元;保健费7840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户1402.52万元;奖学金奖励农业人口独生子女41580元。民政方面: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救助金16641.5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1900496.23万元;临时救助37425万元,医疗救助6211.7万元;高龄补贴30714.32万元;孤儿救助金67.63万元;残疾人津贴2751.77万元;特困人员补助金15483.54万元;民房倒塌保险赔付312.76万元。社保方面:切实做好养老、就业、医疗等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建档立卡户双百计划(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00%参保)完成养老保险换卡9507张。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22609人,已参合21069人,完成指标数的93.19%养老保险应续保11269人,实际参保8530人,完成指标数的75%三是发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026 25.96万元。四是劳务输出纳入各村委会考核指标中,完成各种劳动技能及稻鱼()共作培训6次,参加培850人次

涉农资金发放情况: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涉农资金,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放生态牧草补贴19.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12.9729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16.298万元、能繁母猪保险6.8万元等。

7.社会和谐得到巩固

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平安建设,努力构建社会治理协同联动、舆情收集和回应、利益矛盾化解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安全生产方面: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5次,实地调研4次,其他班子成员实地调研8次,开展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16次。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15次,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2人次。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采石厂、棕丝加工厂、水库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四是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森林防火方面:一是健全森林防火机制,实行重点片区领导挂钩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对24名护林员和一支10人专业扑火队进行责任细化分工。二是完成森林抚育970亩,退耕还林700亩,义务植树10万余株,苗木育苗47余亩;落实完成天然商品林19051亩勾图。三是狠抓宣传教育。利用村村响,发放防火通知书、宣传材料、宣传纸杯,重点路口悬挂布标、粘贴森林防火标语等方式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国土方面:一是完成2013年宝华镇美丽家园16户农村宅基地统一申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7起。二是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不定期动态巡查35次;调解处理土地纠纷案件1起。三是组织地质灾害监测员、村组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次,参加培训36人,参加演练708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食堂、营养餐,各类饮食店、药房、小卖部、批发部等进行检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综治维稳方面:一是狠抓矛盾纠纷调处。全镇共排查及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1起,其中镇矛盾调处中心调处7起、村委会调处24起;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成功26起,调解成功率83%,无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全面落实缉枪治爆和加大毒品整治力度。通过赶集日、进村入户发放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共收到群众主动上缴各类枪支32支,射钉弹药数发,砂子若干;炸药1包(20筒);电雷管7枚,雷管120枚;收缴枪支6支,查获涉枪案件5起。对在册吸毒人员进行踏查铲毒3次,查获吸毒人员24人次(均已送戒),破获零星贩毒案件4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宝华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宝华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

2.宝华镇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宝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宝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宝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红河县宝华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属于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宝华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宝华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1895.598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3.681045万元,占总收入的95.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9179万元,占总收入的4.32%。比上年增加351.7476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增加;工程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华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379.583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437722元,占总支出的45.91%;项目支出1287.1458元,占总支出的54.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1280.156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增加;工程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宝华镇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2.437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3757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宝华镇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7.1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3.7808万元,主要原因:实施以下项目旅游环线道路扩宽房屋拆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宝华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0.053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6%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0%,主要原因分析各项人员经费中,工资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3.75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8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16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48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农林水支出366.84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7%。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事业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2.8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8%。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宝华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228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30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793087万元,增长3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93087万元,增长5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806万元,增长20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30687万元,占69.90%;公务接待费支出3.3716万元,占3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306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306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7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宝华镇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2.437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3757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宝华镇资产总额3978.340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9.178266万元,固定资产1359.1621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9918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4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4.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78.340411

2619.178266

1359.162145

210.412940

31.880

0

1116.869205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宝华镇人民政府无采购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指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201810220949238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