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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 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71501000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 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主要由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人士组成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国内外职业教育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是:

一是团结联系有关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的调研与实践,探索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途径,并就有关问题向党和政府提出建议。

二是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引导社员积极参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三是推进社办事业、企业的发展;发挥教育中介组织的相关作用。

四是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和黄炎培教育思想研究。

五是为社员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是争取党和政府支持,动员海内外热心人士参与温暖工程等公益活动。

七是关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民办职业教育界人士的联系,了解并反映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是密切与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与合作,引导他们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促进民间友好往来。

九是开展与国外有关教育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

十是认真开展温暖工程,积极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科技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华职教社倡导和推进的“温暖工程”惠及弱势群体,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意义,并努力完成“温暖工程”的各项工作。

    1、各类培训419人。积极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我社与红河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积极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甲寅镇各村委会、宝华镇期垤村委会满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青壮年联合开展为期2天的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共2期,200人,以每人每天50元的误工补助,培训资金总额达2万元。与红河县快富劳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外出务工就业培训八期219人,且全部输送到福建厦门和漳州就业。共协调路费、住宿费等10.95万元。

2技能培训招生工作。为提高我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和服务质量,按照红社字〔2017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美容技能专业招收学员工作,但由于今年的红河县城,对美容行业不景气,好多店关闭营业,造成没有完成州社下达我社3人的任务指标。

3温暖班招生工作。根据州社20172021号文件的招生要求,及时完成“温暖工程班”的招生工作任务。5月份以来,针对建档立卡户初中毕业生积极开展招生工作,通过努力共招贫困家庭的子女学生10名,其中4名于86日送到红河州财校就读“温暖班”,6名于813日送到红河技师学院就读“温暖班”,超额完成了州社下达的招生任务。温暖班贫困学生除了得到州社及学校的资助外,职教社还给予每人300元的生活补助,共发放生活补助金3000元。此项资助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开展,解决了我县农村部分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及实现稳定就业的实际困难,体现了温暖工程“为国分忧、为民效力、急人所急、雪中送炭、灯亮一盏、光洒成片”的宗旨,发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

4、温暖工程帮扶工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大部分农民工属于贫困家庭,我社通过与企业多次协商,实行从家乡到企业按每人500元全免补助,包括培训费、体检费、照相费、食宿费,路费。一年来共帮扶219人,帮扶资金达10.9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3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6万元,占总收入的98.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的1.5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9.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7.8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未实施项目建设,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对比增长27.8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开展工作产生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89万元,下降4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85.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占91%;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招生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输送、培训就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招生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输送、培训就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经确实属事业单位,上年度以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上报,故较上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资产总额1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1万元,固定资产1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度固定资产相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98

0.61

18.37

0

16.77

0

1.6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故未发生相应支出金额。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工作过程全部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715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导出公开表格(职教社)201810221016449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