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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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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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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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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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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24101000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依法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负责全县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业务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和宣传;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现代化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5、按照《档案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接收、征集、鉴定、整理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项重大活动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对散存于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资料。
6、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保护和抢救国家珍贵档案,并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和复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搞好档案开发利用,提高档案服务的整体功能,进一步完善了档案利用工作机制。档案的最终目的就是提供服务,一年来我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每一个查阅利用者。共接待利用档案人296人次,查阅728卷,摘抄复制2280页,解决了大量的干部档案问题,为我县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增强了社会档案意识,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知名度,积极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进一步发挥了档案行政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在局馆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继续加大对全县各立档单位的档案业务监督和指导力度,做到重点性强、针对性强、实效性强。同时针对个别部门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抽派精干人员、在具体业务上给予充分的技术指导,确保档案整理归档各环节上做到规范、标准和科学。共完成县农业局、县组织部的业务指导和县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撤并单位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3、强化档案现代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核心就是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这是提升档案馆保管和利用两大基本功能的有效途径,于2016年9月正式启动,目前完成数字化加工的目录输入30余万条,扫描文档350余万张,图处文档350万张。拆分350万张,装订340万张。
4、积极开展哈尼族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根据省档案局的相关要求,积极向县政府领导反映,及时成立了由副县长李福珍为组长的哈尼族档案抢救与保护领导小组,目前征集完成哈尼族照片档案120张,红河颂、阿卡节等光盘6盘,哈尼族土司书籍3套,红河县哈尼族文化书籍5本,三个第一(第一个厅级干部、第一个处级干部、第一个大学生)的个人资料及国家级传承人的个人资料等已移交省档案局。
5、全力以赴抓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我局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积极参与落实到乡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分别深入到石头寨乡碧苗村委会和扶贫挂钩联系点宝华镇安庆村委会开展工作,并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本单位人力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派出一名干部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协调社会资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一期308人次,单位投入资金18500余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完成脱贫1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8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3万元,占总收入的94.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74万元,占总收入的5.26%。与上年146.65万元对比,增加了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数字化加工经费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0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8万元,占总支出的97.5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88.58万元对比,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档案数字化加工经费及人员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档案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06占基本支出的11.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档案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了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强化档案现代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核心就是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完成数字化加工的目录输入30余万条,扫描文档350余万张,图处文档350万张。拆分350万张,装订340万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7%。与上年184.35万元对比,增加3.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开支165.32万元,公用经费22.0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是开展工作情况,强化档案现代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等工作。
1.1、 2012604 档案馆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1.2 、2012699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160.3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3、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从2017年2月份开始统一纳入人社发放;
1.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6.02万,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7.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5.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收回平台,车辆运行费减少,严格控制开支,杜绝铺张浪费,接待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5.35万元减少4.43万元,下降8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5万元,下降75.6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收回平台,车辆运行费减少,严格控制开支,杜绝铺张浪费,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2批次),接待人次3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档案数字化等业务沟通交流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6万元,与上年66.87万元对比,减少44.81万元,主要原因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支出活动减少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档案数字化活动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档案局部门资产总额98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1万元,固定资产97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78.5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0.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1.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8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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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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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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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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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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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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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89.41 |
11.91 |
977.5 |
9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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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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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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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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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研究生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指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32、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24101111
附件【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221006531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