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xzfbgs/2024-00333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0-22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28701000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退休干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②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具体组织活动。
③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为经济建设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宣传和表扬离退休老干部的好人好事。
④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疗养工作,搞好活动场所,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
⑤对离退休干部进行家访和组织慰问活动,经常了解老干部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⑥编制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预算,并按规定统一掌握使用。
⑦根据本地实际,与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⑧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老干部工作事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领导重视,老干部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
一是县委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把老干部工作列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贯彻落实上级老干部方针、政策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二是县委、县政府于1月23日召开离退休老干部迎春座谈会。会上,县委书记张智俊通报了2016年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和2017年的工作打算,并就做好老干部工作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方位谋划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好老干部各项政策,抓好老干部服务管理,抓实老干部“两个阵地”建设,认真落实老干部的“两项待遇”,让老干部的晚年生活更加充实、安康、幸福。
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经常听取县委老干部部局工作情况汇报,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州老干部局长会议结束之后,我局及时向县委分管领导做了汇报。我们不仅汇报了会议精神,而且还针对我县如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云办发〔2016〕39号、红办发〔2017〕29号文件精神做了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建议,县分管领导对老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三个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为下一步我局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24日,县委、县政府印了发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7〕102号),对做好新时期的老干部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州委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结合我县老干部工作的实际,制定了《中共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工作要点》,对2017年全县老干部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2、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一是科学设置党组织。针对我县老干部党员多数集中居住在蒙自的具体实际,1月21日,将蒙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
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在党组织建设中,把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工作报告、党员联系、流动党员管理、监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
三是抓好离退休示范党支部建设。8月16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发了《关于在全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创建“示范党支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创建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利用老年大学、老干部读书班开展理想信念学习教育活动。县老年大学开办老干部时事政治读书班,精心设计课题,把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学习课题,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做“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的合格老党员。今年,我县举办了两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县老年大学副校长杨德林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老同志们进一步汲取了理论营养,对保持老干部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与时俱进以及引导老干部传播正能量,发挥余热等方面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8月15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中共党员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党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3、认真组织落实老干部各项政治待遇
一是组织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年初邀请老干部代表出席和列席县级两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红河县各族各界迎春座谈会等重要会议,让老干部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保证了老干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政治权利。10月18日上午,组织城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和部分退休老同志收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及时让老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让老干部自觉形成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意识。
二是为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老干部局为19名离休干部和红河县驻蒙自、个旧、开远、建水、石屏五个自管会征订了《老干部参考》和《金色时光》,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为老干部们征订了《老干部参考》和《金色时光》。使老干部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自觉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与时俱进。
三是看望慰问老干部。春节、中秋节期间,县委老干部局代表县委县政府分别对全县17名离休干部、25名困难离休干部遗属、红河县驻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五个自管会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和价值1.2万余元的慰问品。认真落实省外离休干部两年一次看望慰问制度,9月20日我局派出一名副局长同州局慰问组到山西看望慰问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苏金海,向老干部转达了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问候。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本单位老干部也进行了看望慰问,做到了对离退休干部政治上的尊重和生活上的关心。
四是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3月23日,组织部分离休干部和实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参观视察了我县农林生物工厂化育苗中心、勐龙泥鳅养殖中心、红河谷电商扶贫第一村、大龙潭鹅养殖场、元宝建材公司、牧野小黄牛繁育中心、牛多乐梯田鲤鱼养殖中心,让老干部们亲身感受了我县工业、农业产业发展情况,拓宽了老干部们的视野。
4、用心用情,落实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
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各项老干部生活待遇政策和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我省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16〕97号)和《关于调整提高我省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16〕99号)文件精神,我县符合的分别有19人和25人,均已按执行标准全部一次性补发。
二是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3月22日,组织全县离休干部和实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19份。
5、认真谋划,组织和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畅谈”和“建言”正能量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州老干部工作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开展好“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活动和“建言十九大”活动。我局在收到州局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对如何开展好“畅谈”和“建言”活动做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了我县《关于在县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建言十九大”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离退休干部中开展“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把 “畅谈”和“建言”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4月底,我局分别召开了“建言十九大”活动推进会和“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动员部署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紧紧围绕“畅谈”和“建言”主题,开展了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座谈建言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在“建言”活动中,各乡镇、各部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共召开座谈会16次,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征求到意见建议7条,发出意见建议征集表150份,收回128份。经整理,共收到离退休老干部意见建议49类,172条。其中:向中央提出意见建议16类,65条;向省级提出意见建议5类,5条;向州级提出意见建议1类,1条;向县级提出意见建议27类,101条。
今年10月,与县信访局联发了《红河县离退休干部社情民意反映处理中心工作方案》,为全县离退休干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发挥正能量、发挥作用搭建了新平台。
6、切实加大力度,积极为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服务
①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抓好活动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使老干部学习、活动更加有序。二是做好管理服务。老干部活动中心坚持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专人服务管理,有效保证了老干部每天的正常娱乐活动。三是积极组织活动。除鼓励引导老干部积极参加门球、棋牌、舞蹈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外,为满足老干部对健康知识的需求,老干部局还为老干部们购买、印发了多种健康保健书刊、资料,向老干部积极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②老年大学工作。一是老年教育平台延伸乡镇。今年4月在乐育镇挂牌成立了老年大学乐育镇分校。二是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县老年大学配齐配强了一个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校务委员会和老年大学班子,各班子成员尽职尽责,学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得到提高。三是切实加快老年大学的发展步伐。我们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3月9日,老干部局组织老年大学新班子成员到州老年大学、蒙自市老年大学进行了参观学习,回来后,县老年大学结合实际,完善了管理制度,对老年大学任课教师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了电脑班,使课程设置更加符合老干部的需求。
7、加强自身建设,促老干工作队伍综合素质提高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以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通过讲党课、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等理论知识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老干部工作者牢固树立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把对党的感情化为对老干部的深厚感情,把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化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强大动力。发扬“安、专、迷”的精神,加强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和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者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老干部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长与副局长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队伍管理不出任何问题,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三是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选派一名正科级干部到挂钩点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传、贫困户认定、制定帮扶措施和资料整理等工作。春节前夕,走访慰问了10户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2000元。上半年对48户贫困户给予每户2袋鸡饲料的帮扶。4月25日,老干部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点,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脱贫攻坚入户调查工作,对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帮扶现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随后召开贫困群众见面会,向他们宣传了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对贫困户的发展意愿进行了再了解再核实再登记。10月,在精准分析的基础上,分别给予27户贫困户每户500元的养殖业发展资金补助,给予8户正在建房的贫困户每户3吨水泥的补助,共投入资金2.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83万元,占总收入的97.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66万元,占总收入的2.12%。与上年对比下降11.94%,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驻蒙自市自管会活动室建设已全部完成,减少了相应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0万元,占总支出的91.02%;项目支出20.64万元,占总支出的8.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浮9.62%,主要原因分析:全县调整津贴、补贴,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浮20.12%,主要原因分析:全县调整津贴、补贴,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1.20%,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驻蒙自市自管会活动室建设已全部完成,减少了相应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08%。与上年对比下降12.40%,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驻蒙自市自管会活动室建设已全部完成,减少了相应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职障和就业支出17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7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下降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8.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县委老干部局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所以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因公车改革,县委老干部局无配备公务用车,所以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等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委组老干部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浮5.13%,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县驻蒙自市自管会活动室建设配套设施的购置产生的机关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委老干部局资产总额16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03万元,固定资产11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0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9.49 | 58.03 | 111.46 |
|
|
| 111.46 |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2.45万元。
(五)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28701111
附件【红河县老干部局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