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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3533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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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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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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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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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101000
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侨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侨联概况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红河县侨联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县委领导下的由广大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县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我县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县政协的组成单位和省、州侨联的团体会员。主要职能:(1)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侨务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全县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涉侨的各种合法社会活动。(2)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并指导基层侨联组织依法开展活动,(3)依法做好县人大、县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听取和反映广大归侨侨眷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他们代表侨界参加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职责,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4)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参与有关涉侨法律、法规的研讨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5)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广大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吸引海外侨胞到我县投资兴办实业;协助海外侨胞在县内捐资兴办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与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海外侨胞在县内投资兴办实业提供服务。(6)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情亲谊,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友好合作而努力,加强同香港、澳门归侨、侨眷及其社团联系,为其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7)加强组织建设,及时研究解决侨联工作的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侨联工作方针和侨联组织体制,指导和帮助县侨联团体会员的工作。(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慰侨帮困,做好为侨服务。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慰问金额5400元;开展慰侨走访活动,对全县136户贫困归侨侨眷发放生活补贴40800元;开展帮困救助活动,支出救助金13000元;开展助侨脱贫发展,对12户归侨侨眷发放小额贷免扶补项目资金50万元;开展归侨侨眷技能培训,举办了归侨侨眷种植养殖技能暨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知识培训2期。
2.开展侨法宣传,切实维护侨益。开展侨法及法制宣传活动2次,办理侨眷来信来访6件。
3.开展内外联谊,搭建交流平台。一是加强侨胞联系,今年接待侨胞4批36人;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促成了赴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和琅勃拉邦省的“文化中国·七彩云南·魅力红河”慰侨文艺演出;三是开展学习交流,今年5批30余人先后到红河县就侨务工作和侨乡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学习交流。
4.开展文化宣传,挖掘侨乡底蕴。一是抓好《侨乡红河》杂志的研究出版,年内出版了《侨乡红河》2016年第2期和2017年第1期;二是抓好侨乡文化的挖掘,今年做好侨乡马帮展馆建设的前期工作,目前改造扩建的侨乡文化展馆实施设计方案已完成,对展厅物品正在收集中,并到保山市、龙陵县和腾冲市对保山侨乡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参观考察。
5.学习会议精神、抓好研究部署。一是积极参加上级侨联侨办侨务工作会议;二是召开了县侨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三是为了解侨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抓好华侨事务项目的推进落实,云南省侨办、州外侨办、州侨联等主要领导多次到红河县对侨乡文化建设、侨务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督促指导;四是积极参政议政,今年组织侨界政协委员参加县两会,期间召开侨界提案撰写会1次、提出提案14件、办理答复提案1件。
6.开展多彩活动,彰显团结友善。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并参加全州侨联系统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等。
7.围绕大局服务,开展引资引智。今年引入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助人畜饮水项目捐助款56万元;引入香港慈恩基金会和香港信望爱慈善基金会援建小学教学楼38.32万元;争取归侨侨眷小额贷免扶补项目资金和侨乡文化建设资金共75万元;引进“美国妈妈联谊会”捐赠电脑10台、教育投影设备一套。
8.选派驻村干部,做好结对帮扶。继续抓好挂钩帮扶点宝华镇朝阳村委会普拉嘎曲村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一是积极选派驻村干部;二是开展帮扶户慰问,对25户结对困难农户送去慰问金200元和一桶油;三是开展精准扶贫脱贫的相关工作。今年入户走访7次,扶贫政策宣传2次,信息摸底和信息变动情况核查各2次,同时制定完善了《红河县侨联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了结对户档案资料,并支持朝阳村委会工作经费5000元。
今年,县侨联结合工作职能和上级侨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开展为侨服务、凝聚侨界共识、挖掘侨乡文化、推进自身建设、助推红河发展等各项工作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侨联和县侨办合暑办公,纳入2017年红河县侨联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
全称为: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侨联和县侨办编制人数共6人,其中:侨联5人、侨办1人。2017年未县侨联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侨联2017年度收入合计23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8万元,占总收入的87.33%;其他收入29.58万元,占总收入的12.67%,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与上年总收入131.94万元对比,多拔101.52万元。
今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是:拨入归侨侨眷贷免扶补项目资金50万元、侨之家大型修缮费30万元、侨乡文化建设经费20万元,其余为今年工资改革性津贴补贴和养老保险等增加。其中:其它收入也比上年15.24万元增加14.3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侨办拨入赴老挝慰问演出经费1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侨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35万元:基本支出140.35万元(其中:其它资金支出28.24万元),占总支出的82.39%;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61%;没有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与上年总支出119.75万元对比,今年多支出50.6万元。支出增多原因为今年“侨之家”大型修缮费30万元,赴老挝慰问演出经费18万元、侨乡文化建设经费、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等,其余为工资职级晋升、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调整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用于保障侨联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1万元,其它往来资金用于保障侨联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4万元,共计基本支出140.35万元。与上年119.75万元对比,增加支出20.6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职级调整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也是增加。
1.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医疗、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91.14万元,比上年支出87.67万元增加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4%,人均16.48万元(以在职5人计算,扣除了退休人员退休费2.06万元、归侨侨眷生活补助费6.68万元)。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0.97万元,比上年支出20.89万元对比增加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4.94%,人均4.19万元(以在职5人计算)。
3.其它资金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12%,人均5.65万元(以在职5人计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侨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增加项目支出原因是支付杨家祖“侨之家”工程改造欠款30万元(侨联房租收入缴存县财政国库后返还款),列入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侨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017年总支出170.35万元)的83.42%。与上年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6万元)对比,增加支出33.55万元。
支出增多原因是“侨之家”大型修缮费30万元,侨乡文化建设经费、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等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职级调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2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2.11万元)的90.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9万元(包含“侨之家”项目支出30万元列入维护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3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12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行政退休费(208类)支出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退休费等;
3.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类)支出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外交(类)、国防(类)、公共安全(类)等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侨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县侨联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为3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只有公务接待费上支出2.58万元(预算为8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4.07万元减少1.49万元,下降3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1.68万元减少1.6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8万元比上年2.39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7.9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虽然随业务量增加有所上升,但变动不大,与上年保持稳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没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30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1次6人)。主要用于侨联公务和侨胞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侨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7万元,与上年20.89万元对比变动不大,增加0.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7.85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3.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侨联资产总额10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24万元,固定资产23.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48.32万元相比,本年未增加资产52.19万元,其中:
1.固定资产减少10.91万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购置办公设备4.9万元同时;处置划拨减少公务用车1辆,账面原值12.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00万元。
2.流动资产增加63.11万元。主要是其它资金(银行存款)和财政拨款(财政应返还额度)结余比上年结余增加13.11万元;其它应收款(归侨侨眷小额贷免扶补资金贷出)增加5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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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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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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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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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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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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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0.51 |
77.24 |
23.27 |
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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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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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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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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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县侨联2017年度计划财政拨款采购货物支出5.15万元,实际采购货物总额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采购3.12万元、其它资金采购1.78万元。主要购置复印机1台、电脑2台、相机1部及办公桌椅、乒乓球桌等。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年无开展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支出:在因公出国(境)支出上,今年组团32人赴老挝慰侨演出,由省侨办拨入经费18万元,列入其它资金,在因公出国(境)费上,支出其它资金18万元,没有反映在“三公”经费总计中。
2.归侨侨眷小额贷免扶补资金50万元:拨入县侨联单独账户24069001040022481,是上级省侨办用于周转扶持我县困难归侨侨眷发展种植、养殖和其它服务业等,2017年扶持归侨侨眷12户,项目未到期,款未收回,列入财政拨款—其它应收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我会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其它资金收入。为我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的收入。具体为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
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101111
附件【红河县侨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9095847065.xls】